第四章 黑暗
凌晨三点,苏塞克斯的探长怀特·梅森警官,应伯尔斯通警官威尔逊的急电敦请,从总部驾轻便马车赶到,马跑得都快要断气。梅森警官由凌晨五点四十分的火车把报告送达苏格兰警场,又在中午十二点钟到伯尔斯通车站迎接福尔摩斯和我。怀特·梅森仪态平静,安详从容,穿一件宽大的花呢外套,脸色红润,髭须刮得精光,矮壮的身材,两条坚实的曲棍腿裹着绑腿鞋罩,看上去像个乡下小农夫,也像个正歇工着的猎场看守人,像这像那,就是不像个狠角色的官家刑侦探长。
“真是件离奇少见的案子,麦克唐纳先生!”怀特·梅森不住地说着。“新闻记者知道了这案子,会像苍蝇一样向我们围上来。但愿我们能很快把案子查了结,不等他们鼻子嗅到,蜂拥而来,把这里的线索踪迹全给你踩个稀巴烂。就我记忆所及,还没有如此的案子先例。有些地方正对你的口味,福尔摩斯先生,但愿我没讲错。还有,华生医生你,我们把案子了结,少不了医生大夫要出来讲几句话。你们的房间开在西镇旅店,没有别的地方可找,不过我听说那边挺干净,很不错。仆人会把行李送去。好,请吧,先生们,这边走。”
这位苏塞克斯警探非常活跃,热情友好。十分钟后,我们已到下榻处。再过十分钟,大家坐在了小旅店的休息室,我们被飨以恭听案情的便餐,所讲大致情况在上一章已有叙述。麦克唐纳有时做点记录,福尔摩斯静坐倾听,显出惊讶和钦佩的表情,就像一个植物学家在鉴赏盛开的奇葩。
“奇怪!”听罢案情介绍,福尔摩斯说道,“非常奇怪!想不起来以前有过比这更奇怪的案子。”
“我早料到你也会这样说,福尔摩斯先生,”怀特·梅森大喜,说道,“大家赶到苏塞克斯还真及时。现在我已经把事情都说给你们听了,介绍到我接手威尔逊警官、今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之前的所有情况。没有办法呀!老马还不得卸车歇工呀!不过我是不用那么奔忙的,事情就摆的这个样,并没有什么事要我马上可以去做。威尔逊警官事实都清楚了,我查核过,仔细研究过,再加上我自己有一点看法。”
“什么看法呢?”福尔摩斯急切地问。
“哦,我先检查铁锤,伍德医生协助我,我们没有发现铁锤实施暴力的痕迹。我倒是希望,道格拉斯先生没把铁锤丢在地毯之前,用过铁锤来自卫,那就会在凶手身上留下伤痕。可惜一点痕迹都没有。”
“那个,当然一点也不稀奇,”麦克唐纳警官说道,“用铁锤敲死人,铁锤上不留痕迹的案例,多的是。”
“正是这样,不能证明没有用过。不过,有痕迹的话,对我们就大有帮助,可惜就是看不到痕迹。然后我就检查枪,是大号铅弹的双筒猎枪。正像威尔逊警官指出的,两个扳机用铅丝一起绑住,你只要扣了后扳机,马上双管齐发。想出这种方法的人,目的很明确,就是扳机一扣,非致对方于死地不可。枪管被锯短,锯到不过两英尺长——很容易藏在衣服里。枪上厂家名字不全,在双筒凹槽地方有刻的字母PEN,名字的其余字母正好给锯掉。”
“一个大P,上面有花饰,E和N比较小,是不是?”福尔摩斯问道。
“对,没错。”
“Pennsylvania Small Arms Company宾夕法尼亚轻兵器公司——很有名的美国枪械制造商。”福尔摩斯说。
怀特·梅森呆呆地望着我的朋友,就像是一个乡村小医师望着哈利医学街的医学大专家,疑难杂症只需大专家一句话,便令困惑不解的小医师茅塞顿开。
“受益匪浅,福尔摩斯先生,你说的完全正确。棒极了!棒极了!难道说,世界上枪械厂家的名字都在你脑袋里装着?”
福尔摩斯一挥手略过这个问题。
“没问题,那是美国猎枪,”怀特·梅森继续道,“我好像书上还是哪里看到过,美国有的地方就是用锯短的猎枪作武器。这回就是枪筒上没有名字,我也是脑子里想到过的。已经有证据证明,进入屋子杀死屋主的这个人是一个美国人。”
麦克唐纳摇摇头。“老兄,你太玄乎不可捉摸,”他说,“我没有听到有什么证据,证明庄园里有外人进来过。”
“打开的窗子,窗台上的血迹,不明的卡片,角落里的鞋印,枪!”
“那些没有一件是不可以伪造的。道格拉斯先生是美国人,或者说在美国长期居住过,巴克先生也是。你何必要从外面去想,引进美国人来说明有美国人的迹象。”
“艾姆斯,男管家——”
“他怎么样?可靠吗?”
“跟随查理斯·钱德斯爵士有十年——人牢靠如磐石。五年前,道格拉斯先生租下这座庄园,他跟随至今。他从来没见庄园里有过这样的枪。”
“枪藏起来了,所以枪管锯短,随便要搁哪个箱子都方便。他凭什么能肯定屋里就不会有这样的枪?”
“哦,不管怎么说,他没有看见过。”
麦克唐纳顽固地摇着他的苏格兰铁头。“俺就不信是有谁进的屋,”他说,“俺要你好生考虑。(他一争辩起来,亚伯丁口音就更浓更重了)俺叫你好生考虑,要说枪是从外面带进屋,要说这许多怪事,全是外面来人干的,那搅成个啥事!啊,老兄,叫人无法相信!完全不符合常理!我倒要请教你,福尔摩斯先生,根据我们都已听说的情况,你是怎么个判断。”
“啊,你讲你的理由吧,麦克先生。”福尔摩斯说,口气平缓而公正。
“若是有凶手,也绝非为盗窃行凶。戒指这个复杂手脚,再来那名片,都说明是为私人恩怨蓄意谋杀。好吧,有一个人潜入来,企图蓄意谋杀,他该清楚,他有脑子的话,他要脱身有多难,屋子四周全是水。他用啥凶器?你会说世上最无声响的凶器。他当然希望事情干完就跳窗溜之大吉,趟过护城河,跑得一干二净。这是最理想的了。现在的情况居然不是,千选万选,偏选件声音最响的武器,明知道枪一响就等于要把屋里人都叫过来,而且来得要多快有多快,还要跳河涉水,肯定要被人看见,难道这都是可以理解的吗?你说可以相信吗,福尔摩斯先生?”
“哦,你讲得有道理,”我的朋友想了想回答,“这一定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容我问一句,怀特·梅森先生,你有没有检查河对岸,是不是有从河里爬上岸的痕迹?”
“没有踪迹呀,福尔摩斯先生。因为是石头岸,看不出踪迹来。”
“脚印、手印都没有?”
“全没有。”
“哦!你不反对吧,怀特·梅森先生,我们马上到庄园屋子去看看?那边多少有点迹象可能说明问题。”
“我原本早就想建议去看看,福尔摩斯先生,只是我想让你去之前,最好对事实有个了解。我若是有什么地方对你不怎么周全——”怀特·梅森满腹狐疑地望着这个非正统侦探。
“我以前同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办过案,”麦克唐纳警官说,“他一向视若体育比赛,讲究恪守准则、光明磊落。”
“我自己是有这样的准则观念,无论如何要有,”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我每办一案,都以推进社会公正为目的,有助于警方工作为目的。要说我曾和警方有隔阂,那是他们自己要排斥我,我从来不想掠夺他们头上的功劳。还有,需要讲清楚,怀特·梅森先生,希望让我按照我的方法行事,按照自己的时间表宣布结果——全程自始至终,不要打断。”
“我确信,有你参与办案,是我们的荣幸,我保证将知道的情况全部向你通告。”怀特·梅森真诚地说,“来吧,华生医生,到时候,我们指望能在你的书中上个角色呢。”
我们走在幽雅的乡间小道上,两边是截短枝梢的榆树。远处有一对古拙的石柱,久经风雨剥蚀,长满苔藓,石柱顶部是跃立状的伯尔斯通坎普司狮子,但轮廓已经模糊不清。绕过一条弯曲的车道没多远,如英格兰农村常见的景色,周围都是草地和栎树。接着一个小转弯,前面就看见那幢詹姆斯一世时代的一长排低矮的古别墅,灰暗的棕褐色砖房,坐落在古园林中,园中是修整过的紫杉林。我们走近去,屋前是木吊桥和幽静宽阔的护城河,冬日的寒水在阳光下银辉闪耀。
古旧的庄园,历经三百余年的时光流逝,几代人生于斯、归于斯,年年聚舞欢歌,岁岁纵马猎狐。莫非岁月沧桑古奥,才叫那如今年事已高的墙垣投上一抹谜案黑影!还有那些古老高耸的屋顶、突兀的三角墙,颇适于藏匿、遮掩险恶可怖的阴谋。我望着那排排深嵌的窗户,一长溜暗色水围的正前屋,顿然感悟,原来惨案之所以发生在这里,实在没有比此情此景更适合的地方。
“那个窗,”怀特·梅森说道,“吊桥右边第一扇,打开的窗,昨天晚上就这样开着的。”
“好像挺窄,人不容易过。”
“哦,总不见得是个胖子吧。这件事不用你来推论担心,福尔摩斯先生,你和我的身材就足可以过得去。”
福尔摩斯走到水边,望到对面,再察看石砌的河岸、上岸的草地。
“我都仔细看过了,福尔摩斯先生,”怀特·梅森说,“什么也没有,没有人爬上岸的痕迹——他就一定会留下痕迹吗?”
“是啊,为什么一定会呢?水一直是这么浑吗?”
“总是这个水色。那条溪水流下来带着泥。”
“这有多深?”
“两边靠岸大约两英尺深,中间有三英尺深。”
“那就是说,这个人过河被淹死这一点,用不着考虑。”
“不用考虑,这水连小孩子都淹不死。”
我们过吊桥,一个瘦骨嶙峋、干瘪枯槁的人上前相迎,他就是管家艾姆斯。这个可怜的老人惊魂未定,脸色苍白,浑身颤抖。那乡村警官,身材高大,是个神情正经严肃的人,依然忠于职守,不离现场。大夫已经离开了。
“有新情况吗,威尔逊警官?”怀特·梅森问他。
“没有,先生。”
“你请回吧,已经够辛苦了,有事我们再找你。管家让他在门外等着,告诉他吩咐塞西尔·巴克先生、道格拉斯夫人,还有女管家,现在我们想跟他们谈谈,有些话要问。好了,先生们,也许大家会同意我先谈我的观点,然后你们才会得出你们自己的观点。”
这位乡村刑案专家,十分引起我的注意。他掌握可靠的事实,头脑冷静、清楚,有理智,他干这一行应当很有作为。福尔摩斯专心倾听,绝无这个官方发言人常有流露的急躁情绪。
“是自杀还是他杀——这是我们头一个问题,先生们,是不是呢?如果是自杀,那么一定是这样,他先把结婚戒指摘下,藏好;然后,穿着休闲衣下来,泥脚踩进窗帘后面角落里,为的是做出假象,好像有人等着他,打开窗,弄点血在——”
“这个我们不必考虑。”麦克唐纳说道。
“我也是这样想,自杀是不可能的,肯定是他杀。那么就要确定凶手来自外面还是出自屋内。”
“好,我们听听高论。”
“这两种可能分析起来都相当困难,但是非此即彼,只有一种可能。我们先假设,是屋里某一个人或者一个以上作的案。在屋里大小事情都已安定,但大家还没有就寝的时候,把他弄到楼下。他们行凶,用的是世界上最怪最响的枪,存心要告诉全屋子人出事了——这种枪家里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解释是讲不通的,不通吧?”
“是的,讲不通。”
“这里,有一点没问题,枪声一响,最多只有一分钟,全屋子人——不只塞西尔·巴克一个,他说他是第一个,实际上还有詹姆斯,还有其他人,都到了现场。既然这样,那么请问,在这点时间里,实施犯罪的人怎么能够又是在角落里留下脚印,又是要打开窗,又是窗台上弄血迹,又是要从死人手上拿下结婚戒指,做这做那,做得了吗?来不及吧!”
“这个分析很透彻,”福尔摩斯说道,“我倾向于你的意见,能同意。”
“那好,我们退回到原来的推论,是外人作案。虽说还是遇上巨大的困难,但是不管怎么说,不再是绝不可能。这个人是四点三十至六点这段时间进入屋内,也就是说,黄昏时间,吊桥吊起之前。这以前有客人,屋门是开的,所以潜进屋来没有阻碍。这个人可能是一般夜盗,也可能和道格拉斯先生有积怨。因为道格拉斯先生大半辈子是在美国,那猎枪也是美国货,这么看,推论报私仇有很大的可能性。他溜进这间房里,因为一进门正好就是这一间,就藏在窗帘后面躲起来。一直等到晚上过十一点,这时候道格拉斯先生来了这间房里。两相照面,交谈点什么;很可能根本没谈什么话,因为道格拉斯夫人说,她丈夫离开她没几分钟,就听见枪声。”
“蜡烛可以说明这一点。”福尔摩斯说。
“不错,蜡烛,是新蜡烛,点了还不到半英寸。他是先把蜡烛在桌上放好,这之后才遭到毒手。否则,不用说,人给击倒,蜡烛也要掉在地上。这说明,他不是一进屋就遭到攻击的。巴克先生来的时候,蜡烛还亮着,提灯是熄着的。”
“很清楚。”
“好,现在,我们可以根据这些线索设想当时的情形。道格拉斯先生进入这屋子,放下手里的蜡烛。有一个人从窗帘后面出来,手中有枪。他要结婚戒指——天知道为什么缘故,不过肯定就是这么回事。道格拉斯先生给了他。接着,也许出于预谋,也许是由于发生争执——道格拉斯可能去抓铁锤,就是我们看见扔在地毯上的那把——他就先下手,一枪把道格拉斯打倒。扔掉了枪,还掉了一张很奇怪的名片——V.V.341,不管它是什么意思吧——就跳窗,趟过水逃跑了,也就在这时间,塞西尔·巴克来到现场发现出事。这样说怎么样,福尔摩斯先生?”
“很有趣,但是有点不可信。”
“老兄,简直是一派胡言,没比你更荒唐的了!”麦克唐纳叫道,“杀了人,不管凶手是谁,我可以向你保证,他不是这样作的案,是另有方法的。他不计划自己如何退路,就贸然这么干是什么意思?他应该不出声才好逃走,偏偏用猎枪是什么意思?请教福尔摩斯先生,该轮到你来指点指点我们,因为你说,怀特·梅森先生的推论不可信。”
在这段长时间的讨论中,福尔摩斯静坐那里,一边专心旁听两人的你一言我一语,一字不漏;一边用锐利的眼光向左右环顾,额头紧蹙,极力深思。
“我想还要多掌握一点事实,才能作出推论,麦克先生。”他说,人跪向尸体的身边,“哦,我的天哪,这伤势真叫人可怕。能不能请管家进来一下?……艾姆斯,我知道,这个记号你经常看见,熟悉的,不知什么意思——圆圈里一个三角的这烙印——在道格拉斯先生的前臂上?”
“常看见,先生。”
“你听见有谁讲起过是什么意思吗?”
“没有,先生。”
“烙这个印很痛的,可吃苦了。是火烙,肯定的。还有,我看到,艾姆斯,道格拉斯先生的下巴一边有一块胶布,这以前你见过吗?”
“有的,先生,是昨天早上修脸刮破的。”
“你知道他以前有没有刮破过?”
“很久没有见过了,先生。”
“有意思!”福尔摩斯说道,“当然,完全可能是巧合,或者,表示某种紧张心情,表示他预知危险来临。你注意到行为有什么不正常吗,他昨天,艾姆斯?”
“让我感觉到他有点心神不定,很激动,先生。”
“哈!这次行凶并非完全出乎意料。我们看来有一点进展了,不是吗?也许你看出问题,请教了,麦克先生?”
“不,福尔摩斯先生,比起我,你是高手。”
“那就,我们来研究一下这张卡片——V.V.341。卡片纸质很粗。屋里还有这样的卡片纸吗?”
“好像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书桌边,把两瓶墨水都在吸墨纸上稍滴两滴墨水。“这不是在这屋子里写的,”他说,“这里是黑墨水,这字是紫墨水,而且还是用粗笔写的,这里只有细笔尖。不是这里写的,是在别的地方写的,我看是这样。你晓得这是什么意思吗,艾姆斯?”
“不晓得,先生,一点不懂。”
“你怎么看呢,麦克先生?”
“我的印象好像是秘密结社一类的东西,和他手臂上的记号是一回事。”
“我也是这个想法。”怀特·梅森说。
“好,我们可以拿这个来作假设进行推测,然后看看能解决我们多少难题。一个地下社会的党羽潜入到这座庄园里来,等候道格拉斯先生,用这样的武器把他的头几乎打掉,然后趟水逃走,丢下一张卡片在尸首旁边,好让报纸报道的时候提到这卡片,那就等于通报其余党徒大仇已报。这样说可以连贯起来,有逻辑。但是为什么要用这支枪,别的武器都不用?”
“是啊!”
“还有,丢了戒指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呀。”
“还有,怎么逮不到人呢?现在已经过了两点,从天亮到现在,方圆四十英里以内的警察肯定都在搜寻衣服湿淋淋的陌生人,怎么没抓到?”
“就是说嘛,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是,他在附近有藏身之处,或者准备好替换的衣服,要不然决不会抓不到他。但是,已经到了现在这个时间,肯定给他跑掉了!”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已经走到窗前,拿放大镜在看窗台上的血印,“很清楚,是鞋踩的。鞋印还特别宽,平底鞋,大概是。奇怪,看角落里沾泥的足迹印,对比下来,很明显这个鞋印完整得多,泥鞋印都是模糊不清。这桌子底下是什么?”
“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艾姆斯答道。
“哑铃——只有一个。还有一个呢?”
“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好像只有一个,我有好几个月没注意了。”
“一个哑铃——”福尔摩斯沉吟着说,但是他的话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
一个高个头的人在门口望着我们。他晒得黑黑的皮肤,脸修得光净,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我一眼就猜到,他就是已经听说过的塞西尔·巴克。他用傲慢、疑问的眼光朝我们几个人的脸上一扫。
“对不起,打断你们的谈话,”他说,“请听听最新消息。”
“人逮住了?”
“还没这么顺利,但是,发现了凶手的自行车,凶手把自行车丢下了。跟我来看看,就在门外一百码地方。”
我们看见有三四个马夫和闲人在车道上看一辆自行车。车子原先藏在树丛里,被拖出来了。车已经用得很旧,是拉奇怀特沃思牌,沾满着泥,看来是骑了好长的路。车后的工具包里有扳手、油壶,可是看不出是什么人的车。
“这对警察大有帮助,”警官说,“可以看看车子这些个东西有没有号码,有没有登记。能让我们找到这东西就是万幸,要是不知道他跑哪儿去了,至少能知道他从哪儿来。可是这家伙究竟干吗把车扔掉不骑呢?没车他怎么个逃法呢?这件事情我们好像又是一片黑暗,没希望了,福尔摩斯先生。”
“没希望吗?”我的朋友思索着答道,“我看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