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木桶的插曲
警察是驾马车来的,我就借用他们的车送莫斯坦小姐回家。莫斯坦小姐不失妇女的善良本性,只要有人比她更脆弱,更需要保护,她总是力持镇定,挺身在前承当危难。我见她陪在惊恐的女管家身边,神色机警而安详。可是等上了车以后,她一下子就瘫软了,接着便忍不住哽咽哭泣——这一夜的离奇惊险使她心力交瘁。她后来同我讲起,那天她是一路上在想我未免太冷漠无情。这也难怪,她当然不晓得我当时内心斗争的激烈和强自压抑着的痛苦。我对她倾注着的同情和关爱,一如在花园里的手挽手。我感到,多少年来的生活使我饱经世故,却也难以教会我体验到她在这一天异乎寻常的经历中所表现的那种温柔和勇敢兼容的天性。然而有两种想法,使我把已经到了嘴边的情爱话语又咽了回去。她正在困难之中,身心疲惫,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在这样的时刻冒昧出口,有点像是乘人之危吧。更显恶劣的是,看中她有钱。一旦福尔摩斯破案成功,她就是一位巨富继承人。我这么个领半薪的外科医生,趁着能和她亲近的方便机会向她求爱,能算是光明正大体面的行为吗?我会不会给她看成是个想借结婚发财的无耻之徒?我不能冒险让她心里产生这种不良的印象。这批阿格拉财宝,成了横亘在我们中间的障碍物了。
我们到达塞西尔·福雷斯特家的时候已将近两点。仆人们已入睡多时,但是福雷斯特夫人对莫斯坦小姐收到的信很感兴趣,为听消息一直等着她回来。是她自己走来开门。这是一位端庄的中年妇女,亲切地把胳膊搂着她的腰,还像慈母般温和地招呼她回来。我看在眼里,感到极大的欣慰。很明显她不只是一个用钱雇来的佣人,而是一个受尊重的朋友。经莫斯坦小姐介绍后,福雷斯特夫人热情地邀我进屋,想听我讲讲今晚的奇异遭遇。可是我只能解释说我还有重任在身,诚恳答应一定日后再来拜访,禀报案情的进展情况。正当车子回程,我转身再看一眼,见两人依然立在台阶上——两个手挽手紧挨一起的端庄瑞丽的身影。门半开着,客厅的灯光透过彩色玻璃照出来,我还看见挂着的晴雨表,光亮的楼梯扶手。我们身心陷于目前这种凶险的情境中,即使能看一眼这样宁静的英国家庭,也觉得心情舒畅而不可多得。
发生的事越想越黑暗可怕。我一边驾着马车辘辘行驶在空寂的煤气灯照明的路上,一边脑子里在回顾一幕幕接连出现的情节。那些问题,现在比最初是清楚得多了,莫斯坦上尉之死,寄来珠宝,刊登启事,一封来信——所有这些事我们已经明了,但是又把我们引向更深更暗更惨的迷境中去。印度财宝;莫斯坦行李中发现一幅内容不明的图;肖尔托少校死亡的怪状;财宝找到后随即发现人被谋杀;犯罪现场奇怪的现象,有脚印,非比寻常的凶器,留字的纸,字同莫斯坦上尉图纸上的字一样——真的又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暗谜,除非有如我同伴那样的特殊天赋奇才,平常人简直束手无策,没法找出一点线索。
平钦巷位于兰贝思下区,是一条两层楼砖房的陋巷。我敲三号门敲了很久才有人应声。最后,在百叶窗里面亮起了烛光,从楼窗上露出一张脸。
“滚开,醉鬼,”那张脸喊道,“你再嚷,我就打开狗窝,放四十三条狗来咬你。”
“只要一条狗,我是为一条狗来的。”我说。
“快滚!”那声音又叫道,“你识相一点,要是还不走,我兜里有臭抹布,扔到你头上来!”
“要一条狗。”我喊道。
“没工夫跟你废话!”谢尔曼先生叫道,“走开,我数到三就扔抹布。”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几个字我刚一出口,似乎有不可思议的魔力,楼窗立即关上,不到一分钟,屋门就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细长个子的瘦老头,佝偻着背,脖子青筋暴露,戴一副蓝光眼镜。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永远受欢迎,”他说,“进屋里来,先生。当心有狗獾,要咬人。啊,去、去、去!想咬这位先生?”这是他在对一只黄鼠狼讲话。黄鼠狼正从笼子缝里贼头贼脑钻出红眼睛的脑袋。“那个您别怕,先生。那是一只蛇蜥蜴①,没有毒,我是把它放在屋里随便跑让它吃掉虫子。我刚才失礼了,您不要在意呀。实在是顽皮孩子常来跟我捣乱。歇洛克·福尔摩斯要什么?”
① 蛇蜥蜴,一种无足蜥蜴,似蛇,棕灰色,眼极小,主要产于欧洲。
“他要一条狗。”
“啊,知道,要托比。”
“不错,叫托比。”
“托比就在这儿,左边七号那个栏里。”
谢尔曼拿着蜡烛在前面慢慢引路,四周围都是他搜集来的珍禽异兽,这里成了动物之家。在朦胧摇曳的烛光下,隐约看到这个角落、那个旮旯都有闪烁的眼睛在向我们窥视。连我头顶高处一根根椽木上也都栖身着黑压压的鸟儿,我们的声响搅了它们的瞌睡,正懒懒地将重心由一只爪子换到另一只爪子。
托比原来是一只相貌丑陋的长毛垂耳狗,是西班牙狗②和潜猎犬③的混合种,黄白两色的毛,走起来摇摇摆摆,步态笨拙。动物学老专家递给我一块糖,我接过来喂狗。狗犹豫了一下,把糖吃了,这才与我建立起友谊,很听话地跟随我上车。等回到樱池别墅,王宫大钟正敲过三点,我发现那个前拳击冠军麦克默多被当作同谋犯抓了起来,和肖尔托先生一起押解去了警署。两个警察把守着窄窄的大门。我报出侦探的名字以后,便被允许带狗进入。 福尔摩斯站在台阶上,衔着烟斗,两手插在口袋里。
② 西班牙狗,产于西班牙的獚。 ③ 潜猎犬,一种混种猎犬,善无声偷潜行猎。
“啊,你把狗带来了!”他说,“好狗,不错!阿瑟尔尼·琼斯走了。刚才你离开以后,我和他两个拉开架势吵了一仗。他不但把我们的朋友撒迪厄斯逮捕,还把看门人、女管家、印度佣人全都抓走。这地方就我们两个了,楼上一个警官还在。把狗留在这儿,和我到楼上去。”
我们把托比拴在客厅桌子腿上,又重新上楼。房间里和我们离开的时候一样,只是屋中间的死者身上盖了一条床单。困倦的警官斜倚在墙角里。
“你的牛眼灯借我们用一用,警官,”我的同伴说,“你帮我把这块纸板系一系,绕脖子系,衬在胸前好挂灯。谢谢你。我还得把鞋、袜脱掉,等会儿你都带了下楼去,华生。我得上去爬爬屋顶,我的手帕蘸一点木馏油,好,这就行了,现在跟我到顶上来一下。”
我们又从洞里爬上去。福尔摩斯再把灯照着积尘上的足迹看。
“请你特别注意这些脚印,”他说,“你看出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吗?”
“脚印是,”我说,“一个孩子,或者个头不大的女人的。”
“不要光看大小,还有没有别的不同?”
“好像很一般的脚印,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大不相同。看这里!这是右脚脚印,在灰尘上面。我来踩一个自己的脚印,在它边上,主要的不同看出来了没有?”
“你的脚趾并拢,这一个五趾都叉开着。”
“对了,正是这一点,得注意了。现在麻烦你到那个窗口,看看木框上有什么气味,我等在这儿不过去;我手上有这块手帕拿着呢,气味太浓。”
我照他的指示去做,马上闻到一股刺鼻的柏油味。 “他就是打那儿出去的,脚踩过有气味。你能辨得出来,那托比更没有困难。现在你下楼,把狗放了,再看我登高学学布朗丁④。”
④ 布朗丁(Blondin,1824—1897),法国著名走钢丝演员。
我一出房屋,到了花园里,福尔摩斯已经在屋顶上了。看见他胸前挂着灯,像只大萤火虫在屋脊慢慢地爬行,爬到烟囱后面就不见了,但很快又出现,然后翻到屋脊另一面,又看不见了。我马上绕到屋后,看见他正坐在屋檐角上。
“是你吗,华生?”他叫道。
“是我。”
“就是从这个地方下去的。下面是什么东西,黑乎乎的?”
“一只水桶。”
“有盖吗?”
“有盖。”
“见有梯子没有?”
“没有。”
“这家伙倒没给摔死!这儿是多危险的地方,可他能爬上来,我更能爬下去。这根水管还结实,我就从这儿下了。”
随着嚓嚓嚓一阵脚掌搓出的响声,只见那盏灯沿屋墙迅速而稳当地下降。他纵身一跳,人落到了木桶上,又从木桶跳到地上。
“跟踪这个人不算难,”他说,一边把袜子、皮鞋穿好,“走过的地方,瓦都踩松了。在心急慌忙之中,他掉了这个,用你们医生的话来说,这个证明了我作出的诊断没错。”
他给我看的东西是一只小口袋,一只丝草编的彩色小包,外面绕几圈俗丽的珠线,看那大小、样子,倒像是只烟盒。里面装着六枚黑色的木刺针,一头尖一头圆,就是扎在巴索洛缪·肖尔托头皮上的那种荆刺。
“这东西很厉害,”他说,“当心别扎了自己。给我捡到真太高兴了。他的毒针可能就这么几枚,全在这里。你我以后就不怕毒针扎了。我宁可挨马提尼⑤枪子儿,也不愿挨这毒针。华生,再叫你跑上个六七英里,你有兴致吗?”
⑤ 马提尼,19世纪后半期英国军队使用的一种来复枪,以两个创制人Martini-Henry命名。
“兴致勃勃。”我回答。
“你的腿受得了吗?”
“行,没问题。”
“过来,宝贝狗!好托比!闻闻这个,托比,闻闻这个!”他把木馏油手帕伸向狗鼻子,托比叉开毛腿,得意洋洋地抬头翘鼻子,像是酿酒师在品佳酿一般。福尔摩斯随手就把手帕远远地扔掉,拿出一根坚实的绳索系在这混种狗的颈圈上,然后引他到木桶桶脚边。这狗立刻不住地发出夹着呼噜呼噜声的吠叫,把狗鼻子直往地上嗅,狗尾巴竖起,狗爪啪嗒啪嗒跟踪嗅迹的步子跑去,狗绳都绷紧了,逼得我们紧随后面奔跑。
东方渐渐发白,在清冷的晨曦中已经可以望见远处。方正庞大的宅屋,肃穆矗立,连它那黯然惨淡的窗户、光秃的高墙,一起都孤独冷清地留在了我们身后。我们的路线是向右穿过宅园地,在纵横交错的沟沟坎坎坑坑洼洼中奔上奔下、跨进跨出。这整片地方,到处是散乱的烂泥堆,荒草杂树丛生,凄凉不祥的景况正应合着发生的惨剧。
来到了围墙边,托比沿墙脚阴影跑,发出断续吠叫,最后停在被一棵小山毛榉挡住的墙角。那是两墙交接处,有些墙砖已经松落,缝隙处的底边已有磨损,好像是经常被当作梯阶踩踏成这个样子。福尔摩斯爬上墙,从我手里把狗接过去,翻过墙放到地上。
“墙上有木腿人的手印,”当我也翻上墙头的时候,他对我说,“你看,白灰墙上有淡淡的血印。我们还算走运,昨晚幸好没有下大雨。虽说隔了二十八小时,气味还留在路上。”
我承认,我内心曾有怀疑,这时候跑上伦敦马路,正是人潮车马络绎不绝的当口,不知托比还能不能寻到嗅迹。然而,我的顾虑是多余的,很快就放下了心。托比毫不迟疑,只管按它那个摇摇摆摆的模样循迹奔去,显然这木馏油的气味要比别的气味更加强烈。
“不要以为,”福尔摩斯说,“我光凭有个罪犯脚踩了化学品,才有望破案。我现在还掌握情况,使我有多种不同的方法追捕他们,不过眼前这个是最简便的方法,幸运之神送到我们手上的快捷方式,再好没有。如果忽视了的话,那就是我的过失。这个案子本来是很有些难度的,要费些脑力、工夫,可是现在问题变得轻而易举。如果破案的线索得来并不容易,那才是显出了真功夫。”
“是真功夫,十足的真功夫,”我说,“我绝对相信,福尔摩斯。本案你获得线索的方法,比在杰斐逊·霍普⑥案子中的方法,那是不知要高明多少了。这个案子,在我看来实在是深奥费解,比如说吧,你对那个木腿人的情况怎么了解得那么有把握呢?”
⑥ 杰斐逊·霍普,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一·血字的研究》中的人物。
“啊哈!我说老兄,事情本身就是简单得很嘛。我不想故弄玄虚,这是摆在面上的明显事实。有两个军官,负责监狱的警戒,得知一桩重大的秘密,就是有一处宝藏。宝藏地图是一个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画的。你该记得,我们在莫斯坦上尉藏起的那张图上看到有这个名字。他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同伙签了名——四签名,他是这么称呼的,很有戏剧性,很有趣味。靠了这张宝图,两个军官——应该是其中一个——把宝贝弄到了手,带回了英国。我们可以推测到,这个人对当初一起约定的条件,没有完全履行。那么,为什么不是这个乔纳森·斯莫尔自己去拿宝物呢?答案也很明显。可以推知,莫斯坦拿到宝图的时间,正是他去监狱工作的那个时候。乔纳森·斯莫尔不去拿宝物,因为他和他的同伙都是囚犯,行动没有自由,跑不出来。”
“可是这些都是猜测罢了。”
“不尽然,这些都是唯一能合乎实际情况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如此解释和后来的事实结果是吻合的。肖尔托少校回来以后过了几年安稳的日子,宝贝在他手上,很是得意。接着收到一封从印度来的信,使他惊恐万状,这是为什么?”
“信上一定是说,上当受骗的人被释放获得自由了。”
“应该是越狱逃跑出来了,这个可能性更大,因为他应该知道他们的刑期情况如何。要是释放,不至于引起他恐慌。接下去他怎么办呢?他提防着一个装木腿的人——这是一个白人,你该知道,因为他误认一个白人小贩是那个人,还开枪打了他。然而,宝图上只有一个白人的名字,其余都是印度人或者伊斯兰教徒,再没有别的白人。这样呢,我们完全有把握说,木腿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你看这个推理有谬误吗?”
“没有,推理得极清楚、精确。”
“好,现在,让我们用乔纳森·斯莫尔的立场观点看问题。他到英国来怀有两个目的,他要争回自己应得的宝物,再就是向欺骗了他的那个人报仇。他找到了肖尔托的住处,还极有可能买通了他家里的什么人,作为内线。有个男仆,叫拉尔·拉奥,这个人我们没见过。伯恩斯通太太对他没有好印象,说他品性不好。斯莫尔不知道宝物藏在什么地方。因为除了少校本人和一个死了的忠实仆人以外没人知道。斯莫尔忽然获悉少校病危,他发慌了,生怕宝藏的秘密跟他一同命归黄泉,冒着遭门卫佣人殴打的危险,潜入到垂死人的窗前,一看,有他两个儿子在,就没敢进去。人终于死了,他气得发疯,这天晚上摸进房内,搜寻他的文件,企图找到有关宝藏的文字材料。最后在一张卡纸上留字,表示有不速之客登门来了。他无疑早就是准备这样做的,一旦把少校杀死,就在尸体旁留下字迹,表明这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案,而是执行四个合伙人的意愿,是惩戒性质的正义行为。这类做法,想象丰富,自认很有侠骨风范,在刑案史上不乏其例。当然也会留下案情线索,通常作案人的情况是容易掌握的。我说的你都清楚吗?”
“很清楚。”
“然后乔纳森·斯莫尔再怎么做呢?只能继续秘密监视。少校的儿子还在拼命找宝,就暗中等看动静。他可能离开英国,隔一段时间才回国一次。后来发现了那个阁楼,马上有人向他报告消息。我们由此确信家里有内线,这一点毫无疑问。乔纳森是木腿,单独绝对不可能爬到巴索洛缪·肖尔托高高的楼上房间里去。他一定带有一个本领不一般的同谋,这个人善于攀登,但是不巧光脚踩了木馏油;因此就来了托比,还叫你这个领半饷的退伍军官,拐着伤残的阿喀琉斯⑦脚跑上好几英里的路。”
⑦ 阿喀琉斯(Achillis),希腊神,出生后被母亲握脚踵倒提在冥河水中浸过,因此除未浸到水的踵部外,浑身刀枪不入。
“那么说,杀人凶手是乔纳森的同谋,不是他自己。”
“是这样。把人杀死,乔纳森本人还相当恼火。根据他进了屋子以后多处有顿足的迹象,可以作出这个判断。他同巴索洛缪·肖尔托无冤无仇,至多把他捆起来,塞上嘴就可以了,他才不想把自己的头往绞索里套呢。可是没办法,他的同谋一时野性发作,用毒刺杀了人。这样,乔纳森·斯莫尔留下字条,盗了宝盒,逃走了,这就是我能够推想出来的整个案情。关于他的相貌,一定是个中年人,黑皮肤,他一直在炎热的安达曼群岛待了多年。身体高矮,不难从他跨步距离算出。还知道他脸上有须,他的多毛特征这一点,撒迪厄斯·肖尔托是有印象的,他曾经在窗上看见过他。还有别的情况,暂时就说不上来了。”
“那个同谋呢?”
“啊,是的,那个也没有多大神秘,你很快就会知道。这早晨的空气真新鲜!看那一朵云在飘,多像是红鹤的红羽毛呀。太阳已经升起在伦敦的云雾之上,阳光照着各色人等,可是我敢打赌,像你我肩负如此使命奔波的人,恐怕绝无仅有。我们的一点雄心、一点奋斗,在大自然巨大的力量面前是多么渺小呀!你对让·保罗⑧很熟悉吧?”
⑧ 让·保罗,即里希特尔(Richter),让·保罗是他的笔名,出生于1763年,去世于1825年,德国小说家,浪漫主义和心理小说的先驱,作品在19世纪20年代广为流传。
“相当熟悉。我是通过读卡莱尔⑨,才读他的作品的。”
⑨ 卡莱尔(Carlyle,1795—1881),苏格兰散文作家和历史学家,曾撰文推崇里希特尔。
“这就等于随小河入大湖,百川归大海。他说过一句意趣隽永的话,人能认识自身有不足与渺小,便足以证明其宏大,即所谓人贵有自知之明。善于比较和鉴别,是一种能力,足以证明其本领之高强。里希特尔的思想营养极为丰富。你没带枪,是吗?”
“我带着手杖。”
“很可能用得着家伙,要是直捣他们巢穴的话。乔纳森我就交给你了,另一个要不老实,我就毙掉他。”
他说着就摸出左轮手枪,嵌上两颗子弹,把枪放回到外衣右口袋里。
我们这时已经跟随托比跑在通往伦敦市区的大路上,两边是半乡村式的别墅,现在开始进入许多条街道。劳动者和码头工人都在开始忙碌起来,尚未梳洗的妇女们在卸门板,冲洗门前石阶。四方屋顶的酒店刚开门营业,粗壮的汉子们从店里喝过早晨酒出来,用袖子抹着胡髭。路边的狗跑上来好奇地呆望着我们匆匆赶路,可是我们这条忠心不二的托比丝毫没有走神旁骛,只顾鼻子向着地面,有时疾走叫一声,说明气味还浓着呢。
我们穿过了斯特里森街,布里克斯顿街,坎伯韦尔街,穿小街来到奥弗尔区东面的肯宁顿巷。我们追踪的那两人好像专拣弯曲的路走,也许是故意要避开耳目,以免被人注意,只要有小路可走,他们决不走大路。到肯宁顿巷尽头便转向左行,经过证券街、麦尔斯街。由麦尔斯街转入骑士街,托比停住不往前跑了,只是来回兜着走,一只耳朵竖起,一只耳朵垂下,显得没了主意,接着又摇摇摆摆打了几个圈,几次抬头向我们看看,好像是在乞求我们原谅他的尴尬。
“这狗怎么回事?”福尔摩斯着急地问,“他们又不可能坐车跑了,乘气球飞了。”
“可能是在这里停过一会儿。”我揣测着。
“哈!好了,又跑了。”我的伙伴宽心地说。
狗真的重又前进。在四下里闻了一遍,就突然下定了决心似的,拿出不曾有过的劲头果断地飞奔起来。气味显然比先前要浓得多,因为狗不再嗅着地面,一味使劲绷直了绳子向前狂奔。我看出福尔摩斯眼睛发亮,他一定在想已经接近我们追踪的目的地。我们的路线现在是向着九榆树跑,最后来到了白鹰酒店附近的布罗德里克和纳尔森大木场。狗到了这里,兴奋异常,从旁门窜进了锯木工人已经在上工的木场,继续穿过成堆的锯屑、刨花、碎木,在两旁堆积木材的小巷里穿行,最后跳到一只还在手推车上没卸下的木桶上,吠叫着报告胜利完成任务。托比伸着舌头,眼珠闪光,站立在木桶上头,望着我们两人,显出得意的神态。桶身和车轮上沾满着黑色的油渍,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木馏油气味。
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忍不住一同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