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伯尔斯通的惨剧
现在让我把个人并不紧迫的事暂且撇一边搁一搁,先要把我们到达之前发生的案情讲一讲,虽然这都是以后所了解到的事实。因为只有这样,才方便读者了解案情中有关的人以及他们在案子中奇特的处境情况。
伯尔斯通是个小村庄,位于苏塞克斯郡的北部边界,密布着一片古老的小屋,数百年间一成不变,但近几年来,它如画一般美丽的环境吸引一批有钱人来这里建起了别墅,一幢幢参差错落在四周的林地中间。这片浓密的树林据当地人说是威尔德大森林延续的边缘区,向北一直伸展到石灰岩丘陵牧地才渐渐稀疏。村里随着人口日益增长,一批小商店应运而生。于是,伯尔斯通出现了一派繁荣的景象,从一个古老小村落变为现代化的小镇。它在农村相当大的区域内占据着中心地位,因为那滕布里奇威尔斯自治市,算是离此最近的重镇,也已在肯特郡边境之地,要东去相距十至十二英里之遥。
离村镇大约半英里的地方,有一座古老园林,园中都是高大的山毛榉,因此闻名,那便是古旧的伯尔斯通庄园。园林有一部分的建筑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代,那时休戈·戴·坎普司在英王“红脸威廉王”赐给他的这座庄园中心建起了小城堡。小城堡在一五四三年毀于大火。到了詹姆斯一世时代,在这封建城堡的废墟上又建起一幢砖瓦住宅,原有熏黑了的墙角石仍使用来建房。
庄园房屋以其许多三角墙和菱形小格窗而保持着十七世纪初期建筑的遗风。战事频繁的祖上前辈,开挖双重护城河来护卫,外围一条护城河已经干涸,沦落辟作菜园地。内河依然存在,环绕宅屋,虽然只剩几英尺深,河面还保持四十英尺的宽度。护城河与一条小河相通,小河蜿蜒流向远处,河水虽然浑浊,但毕竟不是沟堑死水那样不卫生。房屋的落地窗离水面不到一英尺。
庄园对外的惟一通道是一座吊桥,吊桥的铁链和绞盘年久生锈,早已损坏。然而,庄园的新一代住户饶有兴致,把吊桥修好,重新可以收放自如,而且事实上每天夜晚都要把吊桥吊起,早晨放下。如此,使庄园重新回复到封建古代,一到晚上,便成为孤岛——这件事实,促使疑案更悬疑,更引起全英国的关心和注意。
住宅已有多年无人居住,破败不堪,几乎可以当作古屋遗址供人观赏,这时,道格拉斯居然看中,毅然租下。这一家只有两人——约翰·道格拉斯和他的妻子。道格拉斯无论性格和人品,都很出众。年龄大约五十岁,方下巴,相貌平实,灰白的小胡子,一对灰眸的眼睛特别锐利,身材瘦长结实,体力充沛、行动敏捷,丝毫不减当年。他待人随和,始终乐呵呵笑脸相迎。但是,从他的举止中看得出有点不拘小节,给人的印象是,他在下层社会中有过一段经历,与苏塞克斯郡这样高层次地区的社会存在距离与隔阂。
为此,周围有教养的邻居都以好奇和谨慎的眼光看待他。但是,由于他对一切地方事业的捐助慷慨解囊,频频参加村民宴饮娱乐等的大型集会,还藉着他是音色丰富优美的男高音,总是难以推辞大家的美意献上一曲,所以,他还是在村民中间很快获得好感,赢得人心。他似乎很有钱,据说是在加利福尼亚开金矿发的财。他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这是他自己亲口所谈,他妻子也曾经讲过。
由于道格拉斯为人慷慨大方、平易近人,所以给人的印象一直很好,特别有冒险进取的精神而大大提高声望。虽然他的骑术并不高明,但是每逢赛马会他有邀必到,还凭着坚强的意志非但不落人后,更与强手一争高下,常能反败为胜。有一回教区牧师家着火,消防队灭火无效,他见义勇为,几进火中抢救财物,如此突出表现,深得地方上好评。终于,约翰·道格拉斯入住庄园不到五年,已是誉满伯尔斯通的一个人物。
他的妻子,也一样,凡是有过一面之交的人,对她的口碑都很好。尽管按照英国人的习惯,对于入住本郡的异乡人,不经介绍是不大会主动上门拜访的。这一点她并不在乎,因为她本来就性喜孤独安静,看得出,她所有心思只放在侍奉丈夫、料理家务上。大家知道夫人是英格兰人,与道格拉斯先生相识于伦敦,那时先生正是鳏夫。夫人是个美貌女子,修长,苗条,深肤色,比丈夫要小二十岁,年龄的悬殊表面看来一点不影响家庭的和睦。
但与他们相熟的人有时候也说起,夫妇之间似乎并不真正相知甚笃,夫人对丈夫过去的生活避免多谈,或许更有可能是很不了解。有些好事人看出来因而有议论,说是道格拉斯夫人有时候神经好像很紧张,每当丈夫外出归来比较晚,她就表现出心情极度不安。在单调寂寞的乡间,邻里闲言容易传播,庄园夫人的这一疑点也就不胫而走,以致惨案发生之后,人们自然要记起,对此议论纷纷,引起猜测。
这同一屋檐下还有一个人,虽说这个人实际上并非常住,但惨案发生的时候他偏偏正在现场。他的名字现在就要特别提到公众面前,他是塞西尔·詹姆斯·巴克,是汉普斯特德郡黑尔斯洛基市人。
塞西尔·巴克,大高个头却浑身轻灵,走在伯尔斯通村街上,人人认识他,都知道他是庄园常客,而且是座上客。尤其令人注意的,他也是道格拉斯先生来到英格兰新居住地之前的未知生活中的惟一朋友。巴克是英国人,这没有疑问,但他自己说过,他认识道格拉斯是在美国,两人在那里一起生活,关系密切,这一点是清楚的。在人们眼里,他也是个很有钱的人,还知道他是个光棍汉。
论到年龄,他要比道格拉斯小得多——顶多四十五岁——高个子,腰板挺直,肩阔胸厚,脸刮得十分干净,一副拳击手的相貌,两条粗黑大浓眉,一对黑眼睛。他那目光慑人,与敌对峙时,不必有劳出手,只用眼刷地一扫,就能从敌群中扫出一条路让他过去。他不习骑射,喜欢嘴里叼个烟斗,往这旧村落的各处闲逛。或者和他主人一起驾车,男主人不在就载女主人,在美丽的乡间兜风。“他是绅士,随便得很,大方得很,”管家艾姆斯说,“可是,哎呀!我跟他一点也随意不得!”巴克对道格拉斯友情笃厚,对夫人也不少亲近——其间的友爱,不止一次未免引起丈夫的醋意,以致仆人都觉察到主人有着这种烦恼。这次大祸降临,巴克是这家里的第三者。
这老宅里的其他居民一大家子,只要提一提拘谨古板而能干的艾姆斯,还有艾伦太太就够了,艾伦太太是个快乐有福态的人,她分担了大部分家务,让女主人省心不少。另外家里还有的六个仆人,和一月六日夜间的案发都没有任何关系。
那是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有一个人跑来向小村警察所报警,警所由苏塞克斯管辖区的威尔逊警官主事。报警人是塞西尔·巴克,他激动异常,奔到警所门上就拼命打铃。庄园出人命了,约翰·道格拉斯被谋杀了,他上气不接下气报告完毕,转身马上赶回家。警官立即向郡警署上报发生重大命案,稍后几分钟就来到了案发现场,这时十二点刚过。
警官一到庄园,看见吊桥放下了,窗户都透着亮,整幢屋子陷于惊恐混乱。仆人都吓白了脸,聚到厅里来,惶惶然的管家在门口扭着手不知所措。只有塞西尔·巴克似乎还比较镇静,他已经把入口的门打开,招呼警官跟他走。这时候村里的伍德医生也到了,他什么病都能看,人们大病小痛都找他。三人一起走进案发的房间,战战兢兢的管家紧跟在后面,进屋就把门关上,不让女仆们看见这可怖的情景。
死者挺直四肢,仰卧在屋子中央。身上外面只穿一件粉红色休闲袍,里面是睡衣;一双赤脚套着毛毡拖鞋。医生把桌上的提灯拿了蹲下身去,对受害人只看上一眼,就断定已经完全无救了。伤势非常严重,胸口扔着一件奇特的武器,一支双筒猎枪,枪管截短,只留扳机前一英尺长。这很清楚,是专作近距离射击用的,这人迎面挨枪,几乎整个脑袋都给打碎。枪上两个扳机用铁丝一起扎牢,为的是扳机一扣就是双管齐发,以求威力最猛杀伤力最大。
乡村警察突然面临这样重大的责任,也深感惶恐。“现在一切都不要动,等上面派人来再讲。”他看着这可怕的头颅,低声地说。
“这儿的情况都一点没动过,”塞西尔·巴克说,“我保证,你看见的跟我初发现时候一个样。”
“那是什么时间?”警官掏出了记事本。
“那正是十一点半,我还没有脱衣服,在我的卧室里,坐着烤火。忽然听到枪声。枪声不是很响——像是给捂住的闷响。我冲到楼下——跑进屋子,估摸也就不到半分钟的时间。”
“门开着的?”
“是的,开着。可怜的道格拉斯躺在地下,就你见的这个样子。他卧室的蜡烛放在桌上,亮着。那提灯是我点的,没过几分钟。”
“没看见有人?”
“没有。只听见道格拉斯夫人随后从楼梯上下来,我立刻跑出去阻止,不让她看见这可怕的场面。艾伦太太,女管家,也来了,把夫人拽走。接着是艾姆斯,我和他再跑回屋子。”
“我听说的,知道你们这吊桥晚上一直是吊起的。”
“是的,晚上吊起着,是我放下的。”
“那凶手怎么能跑得掉呢?不可能的嘛!一定是道格拉斯先生自己打自己咯?”
“我们起初也是这样想的,可是,你瞧!”巴克撩开窗帘,看见菱形格的玻璃长窗完全敞开着。“再看这个!”他把灯提低一些,照着木窗台上有血迹,像是一只靴底印,“有人脚蹬这儿逃掉的。”
“你是说有人趟水过河逃走?”
“没错!”
“案发后,你就到这屋里,才半分钟,这时候那个人应该还在水里哦。”
“我想正是这样。当时我要跑到窗前就好了!可惜窗帘这么被遮着,你也看到了,所以我就没有想到。后来听见道格拉斯夫人下楼,我只顾着不要让她进屋里来,太怕人了。”
“真是怕人!”大夫说,看着碎头颅,周围溅的血迹,“这样厉害我都还没有见过,只有上回伯尔斯通铁路上火车轧死的那个,也是。”
“不过,我看,”警官说,他那迟缓的乡下头脑还在开着的窗上打转,“你说人从河里趟水跑掉,也是说得过去。可我要问的是,吊桥既然吊起着,他是怎么进的屋呢?”
“哦,这是个问题。”巴克说。
“桥几点钟吊起来的?”
“将近六点。”管家艾姆斯说。
“我听说,”警官道,“一般太阳下山桥就吊起了。那么,在现在这个时节,应该是将近四点半左右,而不是六点钟。”
“道格拉斯夫人有访客一起喝茶,”艾姆斯说,“要等客人走了,我才把桥吊起来。是我亲手吊的。”
“噢,是这样,”警官说,“要是有人从外面进来——假定是进来的——那一定是六点钟以前打桥上走,然后就藏身在什么地方,直到十一点以后,道格拉斯先生正好进这屋里。”
“正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每天晚上最后一件事,总要看看几处的火烛是否熄了,才去睡觉。所以他会跑来这里。那个人等着他,把他给打了,然后跳窗逃走,把枪扔下。我是这样分析的,其他的说法都讲不通,不符合实际。”
警官在死者身旁的地板上捡起一张卡片,上面是用墨水写得很潦草的两个缩略字母V.V.,字母下面还有数目字341。
“这是什么?”警官拿着问道。
巴克惊疑地看着。“刚才我怎么没注意到!”他说,“一定是凶手掉下的。”
“V.V.341。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警官把卡片拿在手上翻过来覆过去。“V.V.是什么?人名的缩写字母,可能是。你捡的那是什么,伍德大夫?”
大夫拿着一把大号铁锤,那是原先丢在壁炉前的地毯上的——一把坚实有分量的精工铁锤。塞西尔·巴克指指壁炉架上一只铜钉盒子。
“道格拉斯先生昨天调换油画,”他说,“他站在椅子上,挂了这幅大油画,我看见的。估计是他用的这把铁锤。”
“还是放回原地好,搁在地毯上别动,”警官说,搔搔头皮,疑惑不解,“这要调精兵强将的警力才解决得了问题,刨根到底怎么回事。该是由伦敦来清查这件案子。”他拎起提灯在屋子里慢慢兜上一圈。“啊!”他兴奋地叫道,把窗帘拉向一边。“这窗帘是几点钟拉上的?”
“一点灯就拉好了,”管家答道,“四点钟刚过吧。”
“有人在这儿藏过,肯定是。”他把提灯降低,角落里看得见有几个泥鞋印,“我敢说这正中了你的猜测,巴克先生。看上去,这个人是四点过后、六点以前,就是在放下了窗帘、吊桥还没有拉起,这时间跑进屋里来的。他溜进这间房间,这一间进门最近,先进入这里。一看没别的地方可以藏身,就钻到窗帘后面。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了。看上去,打的主意是要偷窃屋里财物,谁知让道格拉斯先生碰巧撞见,他就下了毒手,马上逃掉。”
“我分析也是这样,”巴克说,“不过,照我讲,我们何必白白浪费时间呢?干吗不趁着人恐怕还没跑远,快出去搜村子?”
警官想了一想。
“凌晨六点以前,没有火车,他无法由铁路逃跑。如果走公路,他两条裤腿湿淋淋全是水,肯定要被人注意。我在这里不好离开,要等有人来再说。我看你们在事情没弄清个大概之前,也是不便离开吧。”
大夫提着灯再仔细察看尸体。“这是什么记号?”他问道,“跟案子会不会有关系?”
死者的右臂撑在休闲袍外面,一直露到肘部。在前臂中间,有个奇怪的棕色标记,一个圆,圆里边一个三角,微有凸起,在灰白的皮肤上很是醒目。
“这不是文身刺青,”大夫说,眼睛透过眼镜仔细察看,“像这个我还没见过。这是他什么时间给烙上的?跟牛身上烙印一样。算是什么意思?”
“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意思,”塞西尔·巴克说,“道格拉斯有这个记号,十年来我倒是一直看见的。”
“我也是,”管家说,“好多次数了,主人捋起袖子,我就看到有这个记号。我也奇怪不明白是什么。”
“恐怕,这跟案子扯不上啥关系,”警官说,“可是,挺怪就是了。这个案子处处是怪。哦,又是怎么啦?”
管家一声惊呼,指指死者伸着的手。
“他们拿走了他的结婚戒指!”他喘气说。
“什么?”
“没错,真的,主人一直戴着结婚金戒,左手小指上。还有一只金块镶戒加在前面,中指上有一只蛇盘戒。看,这金块戒、蛇盘戒都还戴着,惟独结婚戒不见了。”
“他说的不错。”巴克接口道。
“你是讲,”警官说,“结婚戒是戴在那个戒指下面的?”
“就是呀!”
“那就是说,凶手,或是不管什么人,先取下你讲的那个金块镶戒,再取下结婚戒,然后,再把金块镶戒给戴上。”
“就是这样!”
这位乡村警官转不过来了,他摇着脑袋。“我看这件案子只有上交伦敦,越快越好。”他说,“怀特·梅森是个有本事的人,地方上的案子他没有办不了的。他就要到了,会助我们一臂之力。不过我指望我们还是要看伦敦的,不然搞不赢。不是我讲丧气话,这个事不是我们能吃得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