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歇洛克·福尔摩斯有一个缺点——姑且也算一个缺点吧,那就是,他肚里的计划在付诸实施之前,绝不向人夸夸其谈。这部分的原因,当然是出于他自己天性高傲,总是凌驾于周围的人,还喜欢让人对自己的作为突然大感惊讶;另外也是出于他职业的本能,步步小心谨慎,逼使他绝不存侥幸之心轻言取胜。可是这样做造成的后果,却是常常叫助手、同伴摸不透意图而无所适从,我就没少吃他的苦头。可是比比现在黑夜驱车的旅程,那就没有这么沉闷了。巨大的挑战和考验就在眼前,我们已临到了最后时刻,眼看就要上阵奋力一搏,可是福尔摩斯依然一言不发,我也就只能在那里猜测他的行动步骤可能如何。最后感觉到冷风拂面,窄道两旁已是漆黑空旷一片,我才意识到重又回到了沼泽地上,我预感到并期待着事情即将发生,神经紧张得发颤。马儿每跨一步,车轮每转一圈,我们便更接近最后的冒险。
我们也不宜多话,因为马车是雇来的,由车夫驾车,所以就只能谈些无关紧要的琐事。但由于内心期盼的焦虑和激动,神经却是十分的紧张。这种拘束不自在终于过去了,令我舒了一口气,因为此时我们已到了法兰克兰的居住地点,打他那儿经过。我知道我们已接近那座大宅,接近了行动的目的地。我们没有再往那房屋的门口方向过去,就在住宅岔路口下车。付了车钱,我们立即叫车夫赶快回库姆·特雷西。我们走向梅里皮特住宅。
“带家伙了吗,莱斯特雷德?”小个儿侦探微微一笑。
“只要我穿裤子,屁股后边就有裤袋;屁股后边有裤袋,里头少不了有家伙。”
“好!我朋友、我,都要提防不测。”
“你把事儿瞒得真紧,福尔摩斯先生,现在怎么行动?”
“等等再说。”
“我说,这里不见得有个什么好玩的地方。”公家侦探说着打了个冷战,向四周望望黑黝黝的山坡,望望飘浮在格林本泥潭上的雾霭,“前面屋子里有灯光。”
“梅里皮特家的大宅,也就是我们这一趟出行的终点。走路得踮起脚尖,说话得贴着耳朵。”
我们悄悄地沿着小路移动,看样子要进屋子里去,但是在距离房子大约两百码的地方,福尔摩斯把我们止住。
“就在这儿行了,”他说,“右边的石头正好作掩护。”
“等在这儿吗?”
“对,在这儿先埋伏一下。下来,莱斯特雷德,到这个洼坑里。你,华生,进过屋里,进去过吗?说说房间的位置?这一头的格子窗是什么房间?”
“是厨房吧,厨房窗子。”
“那个呢?它特别亮呢。”
“那肯定是餐厅。”
“百叶窗都拉上了。你熟悉这里的地形,悄悄过去,看里头在做什么——千万别让他们知道有人监视啦!”
我顺小路摸过去,弯腰躲在矮墙外面,矮墙围着一片长不高的果林。我蹑手蹑脚躲入阴影,在一个地方,正好可以直望到没上帘子的窗内。
屋里只有两个人,亨利爵士和斯泰普尔顿。两人面对面坐在圆桌边,都是侧面向着我,都在抽雪茄,面前放着咖啡和葡萄酒。斯泰普尔顿谈兴正浓,可是准男爵脸色苍白,心不在焉。或许在想着要他一个人单独穿过那片多有凶兆的沼泽地,感到忧心忡忡。
我正在望着,只见斯泰普尔顿起身离开屋子,亨利爵士又斟满了酒杯,身子靠在椅背上,喷吐着雪茄烟。我听到开门的吱嘎响,皮鞋走在砾石路面的咔嚓声。脚步在我躲着的矮墙里面沿小径走过。我探头望着,看见生物学家在果林一角的一间小房子的门前停下,用钥匙开锁。他走进小屋,屋里传出一阵奇怪的乱动乱响。他在里边大概只待了一分钟。再次听见钥匙转了一下,他又从我这边走过,再回进宅屋。我看见他又在应酬客人了。这时,我轻手轻脚回到同伴等着我的原地,告诉他们所见到的情形。
“你说,华生,那个女人不在一起?”我报告完毕,福尔摩斯问我。
“没在。”
“那会在哪儿呢?别的屋子都没有灯光嘛,不会在厨房。”
“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我刚才说的格林本大泥潭上笼罩着的那一片浓重的白色雾气,这会儿正朝我们这个方向慢慢涌过来,聚积起一堵墙似的挡在我们旁边,低低的、厚厚的,形状分明。月光照着白雾,看上去就是一地银光闪闪的冰层,远处一座座突岩的岩顶好像是冰原上探出来的山石。福尔摩斯转过脸,面对缓缓涌动的白雾,眼睛望着,嘴里不耐烦地嘟囔着。
“雾在向我们这边过来,华生。”
“要紧不要紧?”
“当然要紧啦——弄不好,要坏在雾上,计划落空。现在他不会待得太久,已经十点钟了。我们能否成功,他的命保不保得住,要看他出来怎么样。他出来的时候,雾还没有到小路,没有盖掉小路,那就好。”
我们头顶上是皎洁美好的夜空,星星眨着清冷而明亮的眼,一轮明月把大地浸浴在柔和朦胧的光亮之中。我们面前,大宅的这幢黑影,它那高高低低的屋顶和耸立的烟囱,轮廓分明地突现在银光辉映的天空。一道道金黄色亮光从低低的窗户照进果园,射向沼泽,有一道光突然灭掉,那是仆人熄灯走出了厨房。现在只剩下餐厅里仍然火烛明亮,两个人,一个是暗藏杀机的主人,一个是浑然不知的客人,还在雪茄烟中谈天说地。
白色如绒、盖满大半沼泽的滚滚浓雾,在每分每秒向大宅步步逼近,已经先有薄雾丝絮前来撩拨透着金光的窗棂。果园深处的围墙已隐没不见,只有果树,似穿出翻腾的白雾而不染。我们这么眼睁睁看着大雾打着旋卷过了屋角,层层堆砌起来,最后只有二楼和屋顶依旧显露,成了一艘飘没在幻影海洋上的奇异的航船。福尔摩斯情急得把手不断拍着面前的岩石,把脚不耐烦地跺着地面。
“一刻钟后他再不出来,这路就给雾掩没了,过半个钟头,连我们自己都要伸手不见五指。”
“要不要往后边退一退,退到稍高一点的地方?”
“对,也是个办法。”
就这样,雾幛向前推进,我们向后退却,一直退到了离大宅有半英里之遥。这白色的雾海,海面上闪耀银色月光,依然毫不宽容地徐徐向前进逼。
“距离太远了,”福尔摩斯说,“这太危险,他会在接近我们之前被人追上,这个危险不能冒。不行,一定得不惜代价,坚守在这里。”他往地上跪下去,把耳朵贴着地面。“感谢上帝,听到了,好像他走过来了。”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沼泽地上的宁静。我们蹲在乱石之中,目不转睛地盯住前面泛着银白的层层浓雾。脚步声越来越响,透过雾气,如同透过幕帘一般,走出来一个人,正是我们久等的这个人。他出现在星光清朗的夜色之中,有些惊慌地向四周望了望,然后加紧脚步顺路而行,从离我们隐蔽处很近的地方经过,随后朝我们身后那长长的坡地走上去。他一边走,一边不住地向四周环顾,显然心中忐忑不安。
“嘘!”福尔摩斯一声轻嘘,我听到清脆的打开手枪保险的声音,“注意,来了,狗!”
从缓缓滚进的雾团里,传出轻微而急促的啪嗒啪嗒响。云雾离我们藏匿处不到五十码远,我们盯住那里,三个人都全神贯注,不知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会从中窜出。我正挨着福尔摩斯臂肘旁,我朝他脸上瞥一眼,他脸色刷白,却是狂喜的神态,双眼在月光下炯炯发亮。忽然间,他目光凝聚,射向前方,惊异得咧开紧闭的双唇。同一瞬间,莱斯特雷德发出一声惊惧的尖叫,跌趴在地。我一下子跃起,已变得有些不灵活的手紧握着枪。从雾影中,只见有一个形状可怕的东西向我们这边窜过来,把我吓得魂儿出窍。猎犬!体躯硕大无比,浑身漆黑如煤炭,我从未见过竟有这样的猎犬。它那张大的狗嘴里喷着火焰,两只狗眼忽闪忽闪冒着火光,嘴鼻、颈毛、脖子下也都是火。这一个通体乌黑、面目狰狞的东西,从雾幛蹦出向我们这边直扑而来,其凶恶、丑陋、骇人的样子,没有别的物类可与相比,连疯子做最怪诞的噩梦时也不会梦见,那只能想象是一只魔怪了。
这只巨大的黑东西一跃一蹦沿着我们的朋友经过的路径窜下去,随着他的足迹紧紧追赶不放。我们被这个怪异的幽灵吓昏了头,愣了一下,等神志猛醒过来,发现已让怪物从我们面前飞奔过去。不好!福尔摩斯和我两人一起举枪便打。只听得这怪物随枪响发出一声嗥叫,说明已经中枪,至少是中了一枪。可是,不见它止步,照样向前继续死追不舍。在路的远处,我们望见亨利爵士回头朝后看,月光下,脸色惨白,吓得扬起手臂,瞪大眼睛绝望地看着这个可怕的东西向自己追扑过来。
听到那猎犬痛苦惨叫,我们的惊恐立时全消,即刻全身振奋。只要它怕打,它就不是什么魔怪;只要我们能把它打伤,我们也就定能把它打死。这天夜里,福尔摩斯跑得飞快。我从来没见过还有谁比他跑得更快。我是人称飞毛腿的,可是我一下子就被他甩掉,就像我一下子把矮个儿公家侦探甩掉那样。我们三人在路上飞奔上前,听到前面亨利爵士在一声接一声地呼救,也听到猎犬低沉的吼声。我眼看着这野兽蹦起来,把准男爵扑倒在地,正要向着他的咽喉咬去。在此危急的一刹那,福尔摩斯甩手将左轮枪五发子弹轮击一空,发发命中那畜生的胸腹部。恶狗发出一声痛苦凄惨的嗥叫,并向空中凶狠地猛咬一口,立刻滚倒在地,四脚朝天,垂死挣扎地乱蹬了几下,便侧身瘫下去,一动也不动了。我喘着大气,弯下身,把手枪顶着那怕人的微光闪闪的狗头,但是不必再扣响扳机,大猎犬已气绝身亡了。
亨利爵士躺在地上,失去了知觉。我们把他的衣领解开,看到他身上并无伤痕,说明我们营救还是及时的。福尔摩斯便低声做起了感恩祷告。我们的朋友眼皮抖了几下,有气无力地动了动身子。莱斯特雷德拿出他的白兰地酒瓶塞到准男爵的上下牙之间。他睁开两只惊恐的眼睛望着我们。
“我的上帝呀!”他轻声说,“是什么呀?究竟是什么东西?”
“死掉了,什么都不用怕了,”福尔摩斯说,“我们把危害您家的恶魔消灭了,永远、彻底消灭了。”
撑直四肢躺在我们面前的这只动物,单就身体的大小和力量来说,就已无比可怕。它不是一只纯种的侦探犬,也不是纯种的大獒,很像是两者的混合种——样子凶暴吓人,体大如一头母狮。即使是现在,死掉不动弹了,那张大的嘴好像还在向外溢出蓝莹莹的火焰,一对深陷的凶光逼射的小眼睛周围也有一圈火光。我用手摸了摸狗嘴,一抬起手来,就看见我的手指居然也在黑暗中发出光亮。
“是磷。”我说。
“真是恶魔的用心,”福尔摩斯说道,一边用鼻子朝死狗哧哧地嗅嗅,“没有什么气味能干扰它的嗅觉。我们对您该表示深深的抱歉,亨利爵士,叫您受了这一场惊吓。我本想不过是只平常的猎犬,没想到是这么一只家伙,再加大雾,我们就没能把它拦截住。”
“您救了我一命。”
“可是叫您冒了一次大险。您站得起来吗?”
“再让我喝一口白兰地,就没事了。嗯,好了。来,帮我一把。您说下边该怎么办?”
“您留这儿,您今天晚上可不能再受惊吓了。等一下,我们会有人陪您回到庄园去。”
他挣扎着晃悠悠地站住,可是脸色还是死灰,很怕人,四肢在哆嗦。我们搀他走到一块石头旁边,让他坐下。他用一双手蒙着脸,人在痉挛。
“我们还有事,先离开一下,”福尔摩斯说,“余下的事还得赶快去干,每分每秒都很要紧。案子完全清楚了,现在只剩下去抓人了。”
“人不会在屋里,百分之九十九没希望,”我们又顺着原路迅速返回,福尔摩斯继续说,“一打枪,就等于告诉他,鬼把戏戳穿了,完蛋了。”
“我们隔开很有一段距离,雾又大,枪声可能听不见。”
“他跟在后边,赶着猎犬跑出来——这点你们应当肯定。不会的,不会在屋里了。到了这时候,他还不跑?不过,屋子总得搜一搜,该确定一下。”
前门开着,我们一拥而入,赶紧一间屋一间屋地进出检查。过道里遇上蹒跚哆嗦的老男仆,惊恐地望着我们。除了餐厅,全无灯火。福尔摩斯抓起台灯照着屋子的角角落落,一处也不遗漏,丝毫不见要捉拿的人的踪影,可是楼上有一间房门上着锁。
“里面有人,”莱斯特雷德叫道,“我听见动静了。把门打开!”
里面传出低低的呻吟和瑟瑟的声响。福尔摩斯抬起脚对准门锁就是一脚,门一下子被蹬开,三人紧握手枪,冲进房内。
可是仍然扑空,不见那个负罪亡命恶棍的影子,倒是面前有个什么东西,十分奇怪又意想不到,我们不解地望着,愣了一下。
这间房搞得像个小博物馆,沿四面墙壁是一排玻璃面的盒柜,里面陈列着各种蝴蝶和飞蛾标本,摆弄这些东西,成为这个心态复杂、用心险恶的人的一种消遣。在房间正中央,有一根直立的木柱,原是竖起支撑横贯屋顶、被虫蛀的旧梁木,起加固作用的,现在这根木柱上捆着一个人。那人用被单兜头全身裹住,一时还看不出是男是女。一条毛巾绕着脖子系在后背柱上,另一条毛巾扎住脸的下半部,只露出两只黑眼睛——眼里充满了痛苦、羞辱和可怕的疑虑。我们盯住他看,他也盯住我们看。一会儿工夫,我们把封嘴毛巾、裹的东西一一解除,斯泰普尔顿太太在我们面前倒在了地上。她那美丽的脸庞向胸前低垂,我在她颈项上看见一道道清晰的鞭抽的血痕。
“这畜生!”福尔摩斯喊道,“快,莱斯特雷德,白兰地酒!把她扶到椅子上去!她是给虐待的,撑不住,昏过去了。”
她重新睁开眼睛。
“他没事吧?”她问道,“他跑掉了吗?”
“他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夫人。”
“不,不,我不是指我丈夫。亨利爵士?他没事吧?”
“他没事。”
“那只狗呢?”
“打死了。”
她发出一声长长的放心而满意的叹息。
“感谢上帝!感谢上帝!喔,这个恶棍!瞧他怎么待我的!”她猛地捋起袖子,露出胳膊。我们吃了一惊,看到臂上青一块紫一块伤痕累累。“可这还不算什么——不算什么!是我的心,我的心给他伤透了,给他撕碎了。我什么都能熬过来,虐待我,冷落我,骗人骗己过日子,什么都逆来顺受,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他还能爱我。可现在,我明白了,这一次我又上当了,我给他骗了,做了他的工具。”她说着,呜呜地泣不成声。
“你已经看穿了他,夫人,”福尔摩斯说,“告诉我们,在什么地方可以抓住他;你曾经帮他作过恶,现在帮助我们,来赎你的罪过吧。”
“他只能逃到一个地方去,”她回答道,“泥潭中间有一个小岛,以前的一座旧锡矿,猎犬就是藏在那里的。他也做好准备,万一出事,就逃过去藏身。他肯定往那儿跑。”
雾幛如白绒堵在窗外。福尔摩斯端着灯走到窗前。
“瞧,”他说,“今天夜里,谁也别想找得到路,能跑得到格林本泥潭去。”
她拍起了手掌,朗声而笑,两眼和牙齿露出恨极而喜的光色,她幸灾乐祸起来。
“他能找到路进得去,可永远别想出得来,”她喊道,“今晚他怎么能找到那些路标呢,那些小木棍?以前我们,他和我,一起想的办法,在泥潭的路上都插上标记。啊呀,今天我要是都给他拔掉,那该有多好!只要这么办,他就任你们处置啦!”
很明显,大雾不消散,我们任何追逐都是徒劳的。于是我们留下莱斯特雷德,让他看守大宅,福尔摩斯和我同准男爵一起返回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关斯泰普尔顿一家的实情用不着再瞒住准男爵,当他听了他所倾心的女人原来是怎么回事以后,很勇敢地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只是夜间那场惊心动魄的冒险已使他神经受到创伤,当夜没到天亮就发起高烧来,躺在床上神志不清,胡话不断。莫蒂默医生被请来照看他。准男爵稍有好转,便决定两人一同去周游全世界,以期恢复健康如初;原先,他在未成为这份凶兆家产的主人之前,本是个身体健壮、精神愉快的人呀。
现在,我很快就要结束这篇难得一读的故事了。在叙述当中,我力图使读者共享心灵的深切恐惧以及理念的探究与推测。许多疑惧已经多日,日夜萦绕我们心头,却以这样的悲惨局面告终。猎犬死后第二天的早晨,大雾散去,我们由斯泰普尔顿太太带路到了一个地方,这是他们夫妻两人找到的一条深入沼泽地的小路。看着她带领我们追踪她丈夫的那个迫切心情和高兴的劲头,我们更理解了这个女人过的生活有多么悲惨和屈辱。到了一处小小的半岛形地块,我们让她留在那里。此地的泥炭土质还坚实,呈狭长尖烛状伸入广阔的沼泽地,没多远就到了尽头,从尽头开始,这里一根,那里一根,用小木棒插在一摊摊草丛上,标出弯弯曲曲的路线。四周尽是泛着绿沫的水洼、污浊的泥潭,陌生人不识标记便无路可走。疯长的芦苇和墨绿、黏滑、泥泞的水草散发出的腐败臭味和浓重浊气向我们迎面扑来,若走几步不小心失足,就要陷入污黑的、颤颤的泥潭里,越过膝盖,淹没到大腿。每跨出一步,泥潭面上就波动起伏达几码远。一路上看一步走一步,脚跟便给泥潭紧紧拽一步。一陷入泥潭里去,就像是底下有一只毒手要把我们拖向污泥深处,还像是一定要死命地拖住你不肯松手。一路来别无痕迹,只有一次,我们总算看见一点迹象,表明有人在我们之前走过这条险路。在一丝羊胡子草中间托起一样黑乎乎的什么东西,翘起在那里。福尔摩斯去抓那样东西,刚跨出去一脚,人立刻沉下去,埋到腰部,要不是我们拽住他往上拉,他就再也跨不到硬地上来了。他手里高高举起一只黑色高帮皮鞋。皮鞋内里印有字样“梅耶斯,多伦多”。
“洗个泥浴也值得呀,”他说,“就是我们的朋友亨利爵士丢失的那只皮鞋。”
“斯泰普尔顿逃跑时扔在这儿的。”
“正是。他用来给狗闻了跟踪嗅迹,用过以后还拿在手里;知道把戏完了,鞋还拿着,逃到这儿才把鞋扔掉。这么看来,他一路逃到这里都没事,至少逃到这个地方。”
除此之外,我们未能发现别的情况,作无端的想象、猜测是没有用的。在泥潭里发现不了脚印,污泥没上来很快把足迹淹没了,等我们走完最后一段泥潭小路,踏上了坚硬的土地,就赶紧看有没有脚印,但是一个印记都没有看见。如果大地是诚实无欺的,那么一定是斯泰普尔顿昨晚上冒着迷雾去隐蔽之地的小岛,只到了半途,根本就没有去成,在格林本大沼泽的深处某个地方,大泥潭的污浊泥浆把他吞没了,把这个冷酷心肠、残忍恶毒的人永远埋葬掉。
在四周都是泥潭围绕的小岛上,也就是他藏匿那只凶恶野兽的地方,我们发现了许多他遗留下的证据。岛上有一个大转轮,一个竖井,里面一半填满了垃圾,说明此处是一座废弃的矿井。旁边还有矿工住的棚屋,只剩破败的遗迹。矿工一定是包围在泥水恶臭之中,受不住臭熏都跑了。在一间小屋里,有一只钩环,一根链条,还有一堆啃剩的骨头,说明这只野兽是关在这儿的。有一具狗的骨架,上面还黏结着乱糟糟的棕黄色的毛,丢在断垣残壁中。
“是一只狗!”福尔摩斯说,“啊,一只西班牙鬈毛狗,可怜的莫蒂默再也见不着他的宠物了。嗯,我看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什么秘密了,也就是这样,是个藏狗的地方。他藏得住狗,可是藏不住狗叫,总不能让狗不出声,所以才传出来了那种吼叫,白天听起来也怪吓人的。遇到要用的时候,他就把狗带到梅里皮特关进住宅外面的小屋子里。这样做难免是一种冒险。那也只有在紧要的日子来临,他呕心沥血的一切努力到了最后的时刻,便要孤注一掷赌一下。这个铁罐里盛的是糊状的东西,没错,是一种荧光混合物,用来抹在那畜生身上。这是利用世代传说的那只魔犬的故事,装神弄鬼吓唬人,存心把查尔斯爵士吓死。所以也就难怪,连那个自己是魔鬼似的逃犯,一见了这只怪物在漆黑的沼泽地中一蹦一跳,从后面向他蹿上来,也要吓得乱跑乱叫,就像我们的那位朋友那样。不过,轮到我们这些人说不定也会那样的。这确实是个阴险毒辣的计谋,不仅可以把要谋害的人害死,而且使庄稼人不敢深究这怪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很多庄稼人在沼泽地上见过这只猎犬,谁看见了还敢过问呢?我在伦敦早已说过,华生,我现在还要再说一遍,这个人真是要比我们以前去追捕的那些人危险得多。可现在,终于躺在那儿了。”——他伸出长长的胳臂,向着一大片杂色斑驳的绿污泥潭挥手指指。泥潭向远处延伸,尽头连上那赤褐色的沼泽地的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