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黑暗中的亮光

莱斯特雷德给我们带来的是个重大消息,也太出人意料,我们三人一时都惊愕不已,无言以对。格雷格森从椅子上跳起来,杯里剩下的掺水威士忌都向外泼了。我不出声,只拿眼睛朝福尔摩斯瞧。见他嘴唇紧闭,双眉紧锁。

“史坦格森也被杀!”他低声说,“案情更深更复杂了。”

“本来就够复杂,”莱斯特雷德咕哝道,拖过一把椅子,“我真是掉进了五里雾中。”

“你相、相——你真相信,这个消息可靠?”格雷格森结巴着说。

“我是从他屋里来的嘛,”莱斯特雷德说,“是我头一个发现出事的。”

“我们一直在聆听格雷格森对案子阐述高见,”福尔摩斯说,“现在来听听你的所见和所为,怎么样?”

“当然遵命,”莱斯特雷德回答道,身子坐正,“我坦白承认,我一直是这个意见,史坦格森同德雷伯的死有关系。这回案情的新发展,才让我看到自己是错了。当初我坚持自己的看法,抱定宗旨着手调查这个秘书的下落。曾经有人看见他们两个一起在尤斯顿车站,是三号晚上,大约八点半。凌晨两点,德雷伯被发现死在布里克斯顿大道。摆在我面前的问题,是要弄清楚史坦格森在八点半至案发的时间里,做了些什么,这之后,他又在做什么。我向利物浦拍了电报,发去这个人的相貌特征,叫他们务必监视开往美国的船只。我又着手调查尤斯顿附近所有的旅馆和借宿公寓。你看,我是这么想,如果德雷伯和他的同伴分手,他同伴很自然的会找个附近的地方投宿过夜,第二天早晨还会在车站附近逗留。”

“他们很可能事先约好在哪里碰头。”福尔摩斯说。

“事实证明正是这样。昨天我花了一个晚上,查来查去没有结果。今天早上,我一早就开始查,我到了哈利迪私家旅馆,在小乔治街。我上门问,有没有一位叫史坦格森的先生来投宿,他们回说有。”

“‘那您就是他等着的这位先生了。’他们说,‘他在等您,等了两天了。’

“‘他在哪里?’我问。

“‘在楼上睡觉。他吩咐我们九点钟叫醒他。’

“‘我现在就要上去找他。’我说。

“我心里盘算,这会儿我突然出现,给他个震撼,叫他惊慌失措之下不及防备,容易吐露实情。旅馆杂务工主动给我领路,是在三楼,一条小走廊通到他的房间。杂务工手指指房门,就回身要下楼。这时候,忽然间,我看见了血。虽说我已有二十年的刑事经验,可也让我恶心。那门底下,淌出一条血印,弯弯曲曲流过走道,流到边上墙脚板下积成一摊血。我不由得大叫起来。这一叫把杂务工给叫了回来。他一见这情形,差一点没晕过去。房门从里面反锁着。我们两人用肩膀撞,把门撞开。房间里窗子打开着。就在窗边上,倒着个男人尸体,穿睡衣,缩成一团。人早就断气了,死了好一会儿了,四肢僵硬,早已冰凉。我们把尸体翻过来,杂务工一眼就认出正是住这房间的人,名叫约瑟夫·史坦格森。死亡原因,是用刀深深扎进了左胸部,一定是刺穿了心脏。这个凶杀现场,又是来个奇怪花样,在死人身边墙上留着点东西,你猜是什么?”

我听得心惊肉跳,还没等福尔摩斯回答,就预感到总是什么令人恐怖的事。

“是Rache这个字,用血写的。”福尔摩斯说。

“正是这个字。”莱斯特雷德说,颤抖的声音压得低低的,我们几个人都沉默了一阵子。

这个暗中的杀手行动竟如此从容不迫,情节又是如此扑朔迷离,便使案情更是笼罩了一层神秘可怖的色彩。我的神经,从前在战场上也算得镇定并不脆弱,但是现在想想这个情景,也不由得头皮发麻心中发憷。

“凶手有人看见,”莱斯特雷德继续道,“被送奶的孩子看见。孩子经过这里到牛奶棚去,正打这条巷子走,旅馆后面这条小巷通马厩。他注意到一架梯子,平日一直横在地上,这时候给竖起来,搁到三楼的一个窗口,窗子大开着。他打那儿走过以后,又回头望望,望见有个人爬梯子下来。这个人行动稳稳当当挺大方,一点不鬼鬼祟祟,孩子以为是个木匠什么的,有旅馆的活儿在做呢,所以也就没怎么在意。不过心里是想的,这时候干活还早着点呢。孩子对这个人有印象:高高的个头,红红的脸,穿一件棕色外套。凶手杀了人,一定还在屋里待上一点时间,因为我们发现水盆里是血水,一定是他洗过了手,床单上也有几处揩刀擦刀的血迹。”

我一听凶手的样子同福尔摩斯的推断如此吻合,便用眼向他望了望,可是丝毫没见他有兴奋得意的神色。

“你有没有发现凶手在房间里留下什么线索?”他问。

“没有。史坦格森口袋里有德雷伯的钱夹。那很平常,他管钱,付账都是他的事。钱夹里有八十多英镑,没拿走。无论这案子是什么动机,决不是谋财害命。被害人口袋里没有证件或是本子什么的,只有一封电报,一个月前从克利夫兰发出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没有署名。”

“还有别的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有一本小说,睡觉的时候看的,扔在床上。床边椅子上有个烟斗。桌子上一杯水。窗台上一个小木盒,是药盒,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高兴得大喊一声。

“最后关键,”他叫道,兴奋至极,“我的推论到此全部完成。”

两位侦探惊异莫名地望着他。

“有十二分的把握,”我的同伴信心十足地说,“乱麻一团,至此根根线头都清楚了。当然,细节还有待补充。可是这点我已经确定,就是全部关键事实,从德雷伯在车站跟史坦格森分手,到史坦格森的尸体发现这段时间,种种情节已如我亲眼所见,一清二楚。我要把推断证实给你们看。那两颗药丸你带来了吗?”

“带着呢,”莱斯特雷德说,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白颜色小盒子,“还有钱夹,还有电报,我都带着,要交到场里安全保管。这个药丸我是顺手拿来的。老实说,这有什么重要,我是一点也看不出。”

“药丸拿来让我看看。”福尔摩斯说。“你看呢,医生,”他转身向着我,“这是普通药丸吗?”

肯定不是普通药丸,颜色呈灰白珍珠色,颗粒小而圆,对光一照几乎透明。“从分量轻和透明度来看,可以判断易溶于水。”我说。

“很准确,”福尔摩斯表示同意,“好,现在麻烦你下楼去,把那只狗,小种狗,抱上来,可怜的小东西病得很久了,房东太太昨天不是让你帮一下忙,别叫它再活受罪了吗?”

我到楼下抱了狗上来。小狗呼吸困难,眼睛呆滞,那样子是活不多久了。确实,狗鼻子都发了白,说明它早已经活过了狗的一般年龄。我在炉边地毯上加个垫子,把它放下。

“现在,我把一颗药丸一切两半,”福尔摩斯拿出一把小折刀,把药丸切开,“这半颗,放回盒里,留着以后再用,另外半颗,我把它放入酒杯,杯里盛好着一调羹水。我们的朋友,这位医生说得不错,请看,药丸已经溶解于水了。”

“也许很有趣,”莱斯特雷德说道,带着受刺伤而愤然的口气,他觉得自己在被嘲弄,“可是我看不出,这跟约瑟夫·史坦格森先生的死有何相干。”

“请别急,我的朋友,别急!待会儿你能看到跟这药丸大有关系。我这就加一点牛奶,做成可口的牛奶汁。好,盛一点给狗尝尝。我们看好了,它会吧嗒吧嗒舔个精光。”

他一边说,一边把酒杯里的牛奶汁倒进碟子,放到狗嘴边,狗很快舔干净。福尔摩斯那一本正经的样子,使我们更生好奇,也就静静等待,目不转睛地望着狗,看看究竟有什么惊人的结果。然而,什么结果也没有。那狗还是趴在垫子上,吃力地喘着气。让我们看到的,只是喝过药水牛奶的狗既没有怎么好,也没有怎么不好。

目不转睛地望着狗,看看究竟有什么惊人的结果。 福尔摩斯已经拿着表在手里,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毫无结果,脸上显出了懊恼失望的表情。他咬咬嘴唇,手指不住地敲着桌面,表露出种种焦躁急不耐烦的样子。他情绪如此不安,我心里委实替他难过。而那两个侦探,轻蔑地微笑着,对他的尴尬场面在那儿幸灾乐祸。

“出乎预料,这不可能,”他叫道,然后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屋里大步走来走去,“不可能,不可能仅仅是个巧合。就是这个药丸,在德雷伯身上我就推测到了,史坦格森死的地方又果然发现。可是竟会不起作用。这是怎么回事?按说我的整个推理形成一根链条,环环相扣不脱节。不可能,决不可能!怎么搞的,连只垂死的狗都一点没事。啊,啊,有了!有了!”他发出一声兴奋的喊叫,一把抓起药盒,把另外一粒药丸也切成两半,投入水中溶化,加上牛奶,再端给狗吃。不幸的小狗,连狗舌都还没来得及再舔一下,它四条腿就痉挛抽搐,像是突然遭了雷劈一般,直挺挺死在了那里。

福尔摩斯长嘘了一口气,揩揩额上渗出的汗。“我应该信心坚定才对,”他说,“现在我应该知道,一连串的推理,出现与事实不相符合的环节,那就是该事实必定还另有缘故。药盒里的两颗药丸,一颗有毒,一颗无毒,这种可能,即使没见药盒里是两颗药丸也应该料想得到。”

他末了这个话,我初听只觉得玄虚不可捉摸,简直要怀疑他神志是否清醒。然而那狗明明是死在了跟前,他的假设已验证无误。我心头的迷雾这才渐渐消散,开始对整个案情的轮廓有了一个模糊的认识。

“这一切各位看来不免奇怪,”福尔摩斯继续道,“原因在于,案子侦查一开始,摆在面前的哪个是真正的线索至关重要,你们未能把握。我有幸把这个线索给抓住了。所以此后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助于进一步证实我最初的假设是正确的,事实上,每一件事都是符合假设的逻辑结果。自此,你们感到困惑的事,把案子搞得一团漆黑的事,却使我心明眼亮,使我的结论更加颠扑不破。把认识不清的问题神秘化,肯定是错误的。最普通最平常的犯罪也往往最为神秘,因为没有明显的特殊的情况可供推测。本案被害人的尸体如果是被发现在路边,平常简单,没有其他任何异乎寻常、耸人听闻的迹象,那么侦破这起凶杀案就会茫无头绪,更加困难。现在有那么许多奇怪的细节,并没有使案情变得更加复杂,恰恰相反,倒是降低了案子的侦破难度。”

格雷格森先生一直耐着性子听他这番宏论,此时终于按捺不住了。“先别夸口,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们大家也承认,你有些个能耐,你有你自己的高招儿。可眼下,我们是要讲真刀实枪,不是空谈理论、空洞说教的时候。要拿住人,才是过得硬真家伙。我已摆出自己经手的情况,看来我办砸了。小伙子夏庞蒂埃不大会卷在这第二件案子里。莱斯特雷德,他追踪他的目标,史坦格森,看来也砸了。你在这儿东一榔头西一棒,自己吹嘘个天花乱坠,比我们都行似的。可已经到了现在这节骨眼上,我们有权直截了当问你一句,你对本案究竟知道多少?你报出个案犯真名实姓来试试?”

“我倒是觉得格雷格森说得很对,先生,”莱斯特雷德也开了腔,“我们两人都试过了,我们两人都失败了。我来这屋里听你说也不止一次了,你要的证据你全都有啦。好吧,你不必再秘而不宣。”

“抓凶手拖延不得啦,”我说道,“否则又要给他时间、机会再次作案啦。”

我们几个这么紧逼,福尔摩斯显得仍有些犹豫不决。他又开始在屋里来回地走,低垂着头,紧锁着眉。这是他陷入沉思的习惯表现。

“决不会再作案了,”最后他说,忽然站定,面对我们,“这是不成问题的,不必多虑。你们问我是否知道凶手的姓名,当然知道。知道他的姓名和把他抓住来比,那只是小事一桩。抓住他,我看也就快了。这件事我很希望亲自安排,亲自动手。可是这件事务必要小心谨慎,因为我们要对付的这个人,极凶悍,毫不畏死。他有人相帮,我已领教过,这个帮手同他一样机敏过人。只要凶手没有觉察已授人线索,被人盯住,就有机会把他捉住。否则,只要被他略感动静,他就会改名换姓,立刻隐没在这座大都市的四百万人口之中。我绝非有意伤害各位感情,我不得不说,依我看警方不是他们的对手,这就是为什么我没有要求你们协助的原因。万一我失败,不用说,未请你们协助这一点我不能辞其咎。不过,我有把握非胜不可。至此,我可以承诺,只要我与两位联络不危及自己的全盘计划,无疑会及时奉告。”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似乎对他的承诺大不领情,对他言语中充满小看警方侦探的味道颇感不满。格雷格森气得满脸通红,一直红到发根;莱斯特雷德眨巴一对小圆眼,闪着又惊疑又恼怒的目光。然而,还没来得及等两人张口说话,有人打门了。门开处,一个浑身臭烘烘的小瘪三,街头流浪儿头领小威金斯驾到。

“先生,请吧,”威金斯说,摸了一下前额的头发,“马车叫到,等在楼下。”

“好样的,真棒!”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你们苏格兰警场为什么不用这种式样?”他接着说道,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副钢制手铐,“瞧这弹簧多灵巧,咔嚓一下就铐紧了。”

“老式的够了,一样好用,”莱斯特雷德说,“这要看,找得到找不到那个人来铐,才是最有用。”

“那好,那就好,”福尔摩斯说,微笑笑,“得麻烦马车夫帮我一下,搬一搬这只箱子。请他楼上来,威金斯。”

我顿觉诧异,看我的同伴说话怎么像是要出远门,他没跟我提起过这事嘛!房间里有一只小旅行箱,他把箱子拖出来,动手扎紧皮带。他正这么忙着,车夫进来了。

“帮我扣好这个皮带扣,车夫。”他单膝跪地,手里忙活,头也不回地说。

车夫绷着脸,老大不情愿的样子,走上来,伸出双手,去帮他。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金属撞击咔哒一声,福尔摩斯随即一跃而起。

“先生们,”他大声叫道,两眼发光,“让我介绍杰斐逊·霍普先生,杀死伊诺克·德雷伯、约瑟夫·史坦格森的真凶。”

整个事情只在一刹那间发生——快得我来不及想是怎么回事。那一时刻的情景,福尔摩斯胜利的表情、朗朗的声音,还有那车夫惊愕狂暴的面容,他瞪眼望着施魔术般铐住他双手的亮铮铮的手铐,我至今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一两秒钟之间,我们都呆若木鸡。接着,人犯一声狂吼,挣脱福尔摩斯抓住他的双手,猛地冲向窗口。窗框和玻璃被他撞断、撞碎,但没等他跳窗,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和福尔摩斯像三条猎鹿猛犬,一起扑了上去。车夫被拽了回来,接着就是一场殊死的搏斗。这个人力大无比,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次又一次被他甩开。他好像有一股癫痫症发作的死劲。他的脸和手跳窗时给玻璃划破得厉害,鲜血直淌,但拼死抗拒的气势不减。最后亏得莱斯特雷德把手伸入他领巾,死卡他的脖子,卡得他差点透不过气,才使他意识到再挣扎也已无用。这时候我们仍不放松,赶快把他的双脚也像铐住手一样捆起来,才感到放心。完了以后,我们站起身,一个个呼哧呼哧,上气不接下气。

“正好,我们就用他的车,”福尔摩斯说,“送苏格兰警场。好了,先生们,”他接着说,笑容满面,“一场谜案戏,总算演到头。现在,欢迎各位,随便提问,在下决不会再拒绝不答。”


results matching ""

    No results match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