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医学博士约翰·华生回忆录补记
人犯疯狂拒捕显然并不是对于我们这些人有什么敌意。当他看到自己束手就擒,已无力反抗,便态度一转,温和而友善地笑了起来,并表示他希望刚才的挣扎没有伤着我们。“不用说,你要把我送到警察局去,”他对福尔摩斯说道,“我的车在门口。把我腿松绑,我自己走下去。我身体不轻了,不像从前,你们抬不动我的。”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交换了一下眼色,好像是在说这未免冒险了一点,但是福尔摩斯爽快地答应了人犯的要求,把我们绑在他脚踝上的毛巾解了下来。人犯坐起身,把两条腿舒展一下,那样子是说,我两腿又获得了自由。我记得,当时我看着他,心里在想,我还没有见过体格如此魁伟壮实的人,他那给太阳晒黑的脸,神情严肃、刚强,犹如他的体力一样令人生畏,不敢应对。
“如果警察局长的职位有空缺的话,我看你是最合适的人选,可以补缺,”他说道,眼睛注视着福尔摩斯,流露出由衷钦佩的神情,“你能把我抓到,找得可是真准。”
“你们最好同我一起去。”福尔摩斯对两位侦探说。 “我来给你们赶马车。”莱斯特雷德说。
“好!格雷格森和我一起坐车里。还有你,医生。你对这案子很有兴趣,也和我们一起去吧。”
我欣然同意,五个人一同下楼。人犯无意逃跑,从从容容地进了他自己的马车,我们跟随一同坐进去。莱斯特雷德上了驭座,扬鞭赶马,不久,就把我们拉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引入一间小屋,有一名警官把人犯姓名记下,把指控为他所杀的两个被害人姓名也记下来。这个警官白皙的脸面毫无表情,机械地履行着他的职务。“人犯将于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他说,“现在,杰斐逊·霍普先生,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我必须提醒你,你说的话都要做笔录,并有可能据此定罪。”
“我有许多话要说,”人犯缓缓说道,“我愿意把案子原原本本告诉诸位先生。”
“你到法庭上去说不是更好吗?”警官问道。
“我恐怕永远不会出庭了,”他回答,“请不要奇怪,我的意思不是想要自杀。你是位医生?”他一对严厉的深色眼睛转过来瞧着我,这么问道。
“是的,我是医生。”我回答。
“请用手摸我这儿。”他说,微笑着,用戴铐的手指指他胸口。
我伸手去按他的胸,马上明显感觉到胸口有异常悸动和震动,他的胸腔很像是一间破房,里面有一架强大的机器在开动似的,震得房子颤抖得厉害。在这安静的屋子里,我能听见从他胸腔内发出的杂音。
“啊,”我叫起来,“你得了主动脉血瘤!”
“他们都这么讲。”他平静地说道,“上星期我特地去看医生,医生告诉我,过不了多少天,动脉血瘤就要破裂。这个病已经有好多年了,一年比一年严重。得这个病,是我在盐湖城大山里,风吹日晒雨淋,长期过度紧张、疲劳、半饥不饱才造成的。现在我大仇已报,就不在乎什么时候离开人世了。只是还留着点事要讲讲清楚,好有个记载,不要让人在背后骂我不过是个杀人犯。”
警官和两位侦探匆忙进行商议,考虑允许他讲讲他的经历是否适当。
“据你认为,医生,他的病情有突变的危险吗?”警官问道。
“确实很危险。”我回答。
“既然如此,为了维护法律起见,我们有责任及早取得他的口供,”警官说,“先生,你有自由作你的陈述。不过,再一次提醒你,你的陈述将记录在案。”
“请允许我坐下来讲吧。”人犯说着,自己就不客气地坐下了,“这动脉瘤让我很容易疲劳,半个钟头前,我们还折腾了一番,雪上加了霜。我是一条腿迈进了坟墓的人,人死不说假,我说的话,字字句句都是真。你们记录下来,要怎么用,我管不着了。”
杰斐逊·霍普说着话,身子往椅背上靠,开始道出以下精彩的供词。他从容不迫,娓娓道来,那神情似乎所述极为平淡无奇。我可以保证这篇补充供词完全正确无误。因为我是直接从莱斯特雷德的记录上抄下来的,莱斯特雷德把人犯的陈述一字不漏地照记在本子上。
“我为什么要恨这两个人,你们不太清楚。”他说道,“他们实在是罪有应得,他们手上有两条人命——父亲和女儿,那就应当偿还。时间已经隔了那么久,对他们的罪行,不可能向法院起诉。他们的罪行我清楚,我下了决心,法官、陪审团、行刑的刽子手,都由我自己一个人来包了。如果你们是有血气的男子汉大丈夫,如果你们处于我这么个地位,同我一样,你们也会这么干。
“我刚才说的那个女儿,二十年前她本来是要嫁给我的。结果被强抢强逼嫁了这个德雷伯,不久含恨去世。她死了以后,我从她手指上拿到了结婚戒指,我发誓要叫德雷伯眼瞧着这个戒指断气,临死前让他认识到自己的罪恶,是自食其果。我一直把戒指带在身上,追赶他,连同他的帮凶,跨越两大洲,终于追到了他们。他们想把我拖垮拖死,但是他们想错了。现在就算我明天就死——那是很可能的——也死而无憾。我在这世上的大事已告成功,而且做得很满意。他们终于毙命了,是我亲手杀死。我已经没有别的事要做,没有希望,没有要求。
“他们是有钱人,我是穷人。我千里迢迢追踪他们,吃尽千辛万苦。我追到伦敦来了,袋里几乎已没有钱。我还得先找事做,解决吃饭问题。赶车骑马的事,对我来说是如履平地。所以我就到马车场去找事做,我马上就被雇用了。每星期要给车主一定数目租金,缴了后有余下来的才归我自己。可是所剩钱虽不多,我还是要维持着做下去。最感困难的是不认识路。伦敦的街道,我看是最复杂难认的了,别的城市再复杂也比伦敦好得多。我只好带着地图赶车。后来把几家大旅馆、大车站搞熟悉,才感到生意稍微顺手一些。
“好不容易让我找到了他们两人的住地。两人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区。我是到处打听,结果还是让我碰巧撞上了。只要让我找上他们,我保管叫他们逃不出我的手掌心。我留了胡须,他们认不出我。我盯住他们,跟踪不放,想找机会下手。这一次我是铁了心,说什么也不让他们再逃掉。
“话是这么说,有时也差一点给溜掉。他们在伦敦走到哪儿,我就在后边跟到哪儿。有时候赶着马车跟住他们,有时候是步行。不过赶着马车是最好的办法,快慢都盯得住。这样我只有在清早,或是深夜,才能挣到钱,交给老板的钱只好拖欠一下。那个我就不管了,只管叫他两人跑不脱我的手就行。
“他们挺狡猾的,当然想得到可能会给我跟踪追上,所以两人从不单独外出,晚上也从不出门。足足两个星期,我赶着车每天盯梢,没有一次见两人分过手。德雷伯自己常常喝得醉醺醺,可是斯坦格森从不疏忽。我早晚都盯,总遇不上机会。我不灰心,不失望,心里清楚,时机快到了。我最担心的是自己的病,说不准很快就破裂,临到手的事情还是不成,那可真叫抱恨终生,死不瞑目。
“末了是一个晚上,我赶着马车在托魁街上走走停停,这街上都是住家,他们就寄宿在这里。正好我看见一辆马车来到他们屋前停在门口,屋里马上有人往外提行李,一会儿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也随后跟出来,坐上车走了。我扬鞭催马一直紧跟不让走失。心里在估计,恐怕他们要改换地方。到了尤斯顿车站,他们下车。我找个小孩替我管住马车,就跟随两人进了站台。我听到他们要买利物浦的车票,车站的人说有一班车刚刚开走,几小时内不会再有班车。斯坦格森听了样子很懊丧,德雷伯可反倒高兴得很。我挤在人群里,靠得很近,他们两个说什么话我都听得清楚。德雷伯说他正好还有点事情要办,叫斯坦格森等一等,他马上就回来。斯坦格森当场阻止他,提醒他两人有约不可以分开行动。德雷伯回答说就一会儿工夫,还非得他自个儿去不可,只能他一个人去。我没听清楚斯坦格森接下来怎么说,只听见那一个就破口大骂,说别忘了你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是个用钱雇来的下人,别不知好歹支配起他来了。这么一来,这个秘书先生见自己讨了个没趣,就不敢多嘴了,只和他约好,万一他又误了最末一班车的话,就去哈利迪旅社找他。德雷伯说他十一点以前可以赶回来,这就转身走出车站。
“我长年等待、千载难逢的时机终于到了,仇人已经出不了我的手掌心。他们两人在一起,还可以相互支持,一旦分开,就远不是我的对手。不过,我还不能马上下手,勿操之过急。我早有打算,仇人死在我的手里,还要叫他死得明白,才算出了我这口怨气。我早有计划安排,要让仇人有时间清醒地认识自己欠我的血债、死仇,今天终得报应。恰巧,几天以前,有一位先生坐我车子,去布里克斯顿路查看空房,把一间房屋的钥匙掉在我车上了。这天晚上他来把钥匙拿了回去,但是我已经趁这个空档,抓住机会把钥匙照样另配了一把。这么一来,在这个大城市里,我至少有了一个地方可以放开手脚做事,没人来干扰。接下来要解决的难题是怎么样把德雷伯弄到这所房子里去。
“德雷伯一路走着,还到两家酒店喝酒。在后一家酒店待了将近半个钟头才出来,两腿打飘,一副酒鬼的样子。在我前面恰好是一辆汉森双轮小马车,他招呼上车。我随后一路紧跟,有时候靠得很近,我的马鼻子简直要碰到前面马车夫的屁股上。这么走过了滑铁卢桥,穿过几条街,有好几英里,最后,真叫人奇怪,他又重新回到原来住的地方。不知他转回去有什么目的。我跟着过去,在距离这所房子大约一百码的地方停车。他走进屋里去,他的马车就离开了。请给我一杯水,我讲得嘴都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真解渴,”他说,“就这么,等了约十五分钟,可能还不止,忽然听得屋里像是打起架来,一会儿门就大开,出来两个人,一个就是德雷伯,还有一个是年轻小伙子,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小伙子揪住德雷伯领口,拉到门外台阶上,这么把他用力一推,又是猛地一脚,德雷伯给踹到了街当中。‘狗杂种!’小伙子骂他,朝他摇晃着手中的木棍。‘调戏人家姑娘,给点教训你尝尝!’看小伙子气不打一处来,还要拿棍子揍德雷伯一顿才解恨。算这家伙腿快,快步跑到街转角,正好看见有我这辆马车,一招呼就钻进了车。‘去哈利迪旅社!’他说。 “见他自己送到我的手上来,我高兴得心窝嗵嗵跳,只怕在这节骨眼上破了瘤,搞得功败垂成。我定住心,慢慢赶车,肚里在盘算,怎么个方法来处死他最好。可以把他拉到荒郊野外,在没人去的小路上跟他清总账。我差不多就决定这么办了,想不到他会自己凑上来,让我更有主意把问题解决个完满。这酒鬼又上来酒瘾,叫我把车停在一家大酒店门外,吩咐我等着,一转身就进了店,一直待到关门时间才出来,喝得酩酊大醉。照他这模样,我一点也不难打发他。
“不要以为我只一刀结果他就算数,这样做太便宜他了!法律判决才是这样,我可不干。我早就有打算,他贪生怕死,就给他赌一赌狗命,叫他知道,罪孽深重非死不可。我在美国流浪的那段日子,干过许多营生,一度曾在约克学院当过实验室看门人、清扫工。有一天,教授讲授关于毒药问题,给学生看一种物品,他称为生物碱的一种东西,是从南美洲土人的毒箭上收集来的。这东西毒性大得很,只要一点点就能立即致命。我认住了那只盛毒药的瓶子,等人都走了以后,我拿瓶子倒了一点。我是个配药高手,懂配药技术,就把这生物碱配成可溶化的小药丸,我拿个小盒,放进一粒,再放同样的一粒,是无毒的。我想好了,到时候强迫他们两个每人拿一个小盒子,每人从小盒里取一粒药丸吞下,剩下的药丸我来吃。这样做,等于在枪口上蒙了手帕开枪,把人打死,可是响声不大。从那一天起,我一直把药丸盒子带在身边。现在正是用上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过午夜,将近一点了。漆黑的深夜,风呼呼地吹,雨哗哗地下,外面景象很怕人,可是我内心里乐得真想要乘兴儿欢呼。诸位先生如果也曾经朝思暮想什么事,伸直脖子盼了二十多年,一旦伸手可以够着了,也就一定能够理解我这个时候的心情。我点上一支雪茄,噗噗地吐着烟,觉得可以让神经镇定一点,可是我的手还在发抖,太阳穴还在突突跳,实在是太激动了。这么赶着车,好像看见老约翰·费里厄跟甜蜜的露茜在黑暗中领着我,朝我微笑。我看得十分真切,就跟我现在在这儿屋里看着你们诸位一般真实。父女俩一路上在我前面走,在马的身旁,一边一个,一直到了布里克斯顿路那所房子。
“那边一个人影也没有,一点声音也听不见,只有滴滴答答的雨声。我打窗里一望,看见德雷伯缩成一团,睡成个死狗一样。我抓住他胳膊推他,‘下车啦。’我叫醒他。
“‘喔,好的。’他说。
“他当然是以为到了旅店——他说的那家旅店,因此他马上下车,一声不吭,跟我走进花园。我和他紧靠着并排走,他还有点头重脚轻,得搀着他才走得稳。到了门口,我开了门,引他走进前屋。我向诸位说真的,这一路过来,费里厄父女两个一直走在我前头引着路。
“‘黑得要命。’他说,脚乱跺着。
“‘就有亮了,’我说,划一根火柴,把随身带的一支蜡烛点亮,‘伊诺克·德雷伯,’我这就亮牌,转脸对着他,把蜡烛举向我自己的脸,‘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蒙 ,朝我这么瞧了一会儿。接着马上看到他害怕得两眼发直,一张脸在抽,肉在跳,这说明他认出我来了。他脸色死灰,人在往后退,额头的汗珠往下滚,牙齿抖得格格响。我瞧他这副熊样,背往门上一靠,哈哈大笑,笑得合不拢嘴。我早已知道,报仇是一桩大快人心事,可是从未尝到是眼下这样的滋味,真是心满意足,痛快,舒心地大大出一口恶气。
“‘你这条恶狗!’我说,‘我追你,从盐湖城追到圣彼得堡,老是给你逃掉,现在你已经逃到天涯海角了。你我两人,到底谁还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就在今夜定分晓。’听我说这个话,他又向后退缩几步。我从他脸上看出,他在想我一定是疯了。这个时候,我确实同疯子一般,只觉得太阳穴咚咚地跳,像是有大铁锤在敲似的。我知道,还全靠一下子涌出了鼻血,血液循环松了一下,我的病才没有爆发出来。
“‘露茜·费里厄,你对她够狠毒!’我吼着,锁上了门,拿钥匙在他面前晃,‘对你的惩罚,来得太慢太晚。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终究还是逃脱不了惩罚。’我对他这么说,看见他吓得上下嘴唇在哆嗦;他还想恳求饶命,当然明知道这不会有用处。
“‘你要谋杀我?’他结结巴巴说。
“‘这不叫谋杀,’我回答他,‘杀一条疯狗,能叫谋杀?你夺走我的心上人,硬把她从父亲身边拖走,杀了她父亲,逼迫她当你小老婆,卑鄙无耻,你可曾对她有过怜悯?’
“‘她父亲不是我杀的。’他叫喊说。
“‘可是她纯洁的心,是给你撕碎的。’我朝他怒吼,把药盒伸到他面前,‘让严明的主来给我们断定。拿一粒吞了。一粒吃了丧命,一粒吃了活命。你先拣一粒吃掉,剩下的一粒归我吃。让咱们瞧瞧,天底下到底还有没有正义公道;要不,人的生死祸福全得碰运气。’
“他吓坏了,大叫大嚷,求我饶命。我抽出刀,直逼他喉咙口,他才不得不试试运气拣一粒吞下。我也吞下拣剩的一粒。我们两人面对面看着,站在那里,一声不吭地等着瞧,到底谁死谁活。大约过了几分钟,他的脸上出现痛苦的表情,他知道自己吞下了毒药。他那时的一张脸,我是无论如何也忘不掉的。我看见了,哈哈大笑。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到他眼前。只一眨眼工夫,那生物碱的毒性猛烈发作,痛得他的脸一阵歪扭,双手一撒,人一摇晃,发出一声惨叫,就沉沉地摔倒在地板上。我用脚把他身子踢翻过来,伸手摸摸他胸口,心脏停止跳动,死了!
“我鼻子里的血不住地淌,但我不把它当回事。一念之间,不知怎么忽然想到要在墙上留个血字。大概心里太开心,一时兴奋,要给警察耍个鬼把戏,捉弄捉弄他们。我记得在纽约有个德国人被谋杀,尸体上留下复仇Rache这个词,那次报上还登出争议,猜测是黑社会的勾当。我想这能把纽约人搞懵了一阵子,也要叫伦敦人弄个晕头转向。这么想着,我就用手指蘸点鼻血,在墙上选个地方,涂了这个字。写完,出屋回马车,一看一个人也没有,半夜里仍旧漆黑一片。车子赶了有一程路,伸手到衣袋里,一直放着露茜戒指的这个口袋,一摸,戒指没有了。这一惊,就跟雷劈的一般。这戒指,是她留下的纪念物,我没有别的,就惟独这一件。想起来了,可能我弯腰看德雷伯的时候不留心掉那儿了。我连忙赶车回去,把车停在小街上,就壮起胆子,急忙往屋里走——这戒指不能丢,这比什么都要紧,得冒险捡回来。我一到那屋子,和一个警官撞了个满怀,警官正从屋里出来。我一看糟糕,赶快装酒疯,装个醉鬼,以免引起疑心。
“伊诺克·德雷伯的结局就是这样。接下去,就要找斯坦格森,要他也遭同样的下场,替约翰·费里厄报仇雪恨,讨还血债。我知道他在哈利迪私家旅馆等着。我到旅馆,在外面等候他一整天,就是不见他出来。我想到,他贼心犯疑了,因为德雷伯一去不返,事情不妙。这个斯坦格森是个狡猾的家伙,他事事都很谨慎。不过他想只要缩着不出门,把我拒之门外,我就拿他没办法,那他可是大错特错了。我很容易找到了哪个窗户是他的房间。那天凌晨,我拿一架梯子,是放在旅馆后面巷子里的,我正好拿来用,趁天色还没亮,爬梯子进了他的房间。我把他推醒,对他讲,很久以前他杀了人,现在偿命的时刻到了。我把德雷伯已经死掉的情形告诉他听,叫他作同样的选择,拣一粒药丸吞下。他连这个给他希望的机会都不干,从床上跳起扑过来掐我的脖子。我不得不自卫,一刀捅进了他心窝。不管用的是什么方法,结果都是一样,老天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拣起无毒的药丸。
“我没有更多的话可说了,话讲完,我也就差不多了。完了事,我继续赶着马车,再做一两天,想加把劲挣下点钱,钱一够就回美国去。那天,我在车场上,一个破衣烂衫的孩子问谁是杰斐逊·霍普车夫,贝克街221号B座的先生要他的车。我就跟着过来,没想这里头会有事。下面的情况,都知道了,就是这位兄弟给我铐上了手铐,一下子铐得真干脆,手脚那么麻利,我这辈子都还没见过。我的事,经过就是这样。先生们,你们会把我看作是个杀人凶手,可我自己认为,同诸位一样,我完全是一个正义的法官。”
他的故事讲得惊心动魄,他的态度又是那么镇定自若,听得我们坐在那儿出神,一声不吭。连这两位官方侦探,对刑侦案件阅历可算丰富,听过这个人的经历,也觉得非同寻常,因而极感兴趣。他讲完以后,我们静坐了好几分钟,默默无语,只听得莱斯特雷德的铅笔在纸上沙沙响,把速记做了收尾。 “有一个问题,我还想再有点了解,”福尔摩斯开口说话,“我登了广告以后,你有同谋来领戒指,这个同谋是什么人?”
人犯向我朋友挤挤眼,扮一个小小的鬼脸。“我自己的秘密都可以讲出来,但连累人的事我不做,决不会讲出旁人。见了启事广告,我想过可能是个圈套,也可能正是我要的那只戒指。我一个朋友自告奋勇来看看。我想,你也会承认,这事他做得很漂亮。”
“确实漂亮。”福尔摩斯表示心悦诚服。
“那么,诸位先生,”警官严肃地宣布,“法律规定必须执行,星期四人犯必须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务必出庭。开庭之前,人犯由我负责拘押。”他说着就打了铃,杰斐逊·霍普由两名看守带走。我的朋友和我一同离开警察局,坐马车回到贝克街。